成交量低不代表市场没有需求


    近来看到许多网友发表评论,以成交量低为依据,得出市场需求量在减少,深不以为然.成交量只是市场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达成一致的数量反映,仅仅是市场消费需求中一步分意向坚定者的实施行为的表现,而作为支撑市场存在的大量需求,决不仅体现在此一局部.产生需求的原因也绝非市场是否成交,换句话讲,成交量的变化只能反映市场需求的一步分而不能代表全部.

              地产业需求来自于国民经济的高速稳定发展

    房地产作为一种商品进入市场交易,既有普通商品的共性,同时亦有其自身的特殊性.所谓共性是指任何商品都具有的价值和使用价值,价值决定于生产产品的劳动时间,价值决定价格;其特殊性则在于它的使用价值的持久性,其对资金需求的大额度性以及产业本身对社会整体财富积累的依赖性是任何商品无法比拟的.因此,可以看出我国目前对房地产的大量需求来自于近十年来国民经济迅猛发展,经济总产值的快速上升,国民收入的普遍提高,家庭财产的有效积累.这种需求是客观的、真实存在的,它并不会随着产业经济的调整而大面积消失,市场本身在发展过程中受到其他客观因素的影响,在成交量上的变化,是经济领域中的正常现象,以此来判断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不甚合理。

               市场需求是多元化的,既有显性需求,也存在隐性需求

    市场本身就是由不确定的群体构成,具有很大的离散性。这种特性决定了消费群体的需求不具有统一性,而呈现出多元化。既有显性的表现,也有隐性的存在。当整体市场环境趋向于稳定和高速成长阶段,绝大部分隐性需求会转变为显性,市场表现为成交量剧增,反之亦然。目前就我国地产市场而言,随着国民经济高速迅猛发展及工业化、城市化建设的全面进行,培育了深厚坚实的消费基础,可以说,只要宏观经济不垮,房地产需求量在未来十年间就会稳步增长。眼下的市场低迷不过是受国际经济危机和高通涨的影响,市场需求趋于隐性而已,并没有从市场真正的消失。

               经济发展的不均衡造成各地市场对经济危机的反应不一

    正因为市场具有离散性,所以市场的规模对其价格的变化影响非常大。回顾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各地区的发展历程,在地理上大体划分为沿海和内地两大块;在政策上又圈出了若干个特区给与不同的优惠待遇;在地位上又分别出一线中心城市和二三线省地级城市等等不一而足。这一切都是市场经济的必然结果,无可非议。然而也正因了这些不同造成各地在经济发展和财富积累速度上的差异,同时这种差异也影响到本轮经济危机中对整体社会财富依赖性极大的房地产业在各地的市场表现不一。众所周知,对于发展和完善中的市场,因其在体制和消费观念上具有滞后性,经济危机所带来的影响不会很大;而对于相对成熟和趋于饱和状态的市场,诸如我国的沿海地区,因其提前预支了市场的隐性需求,当调整到来的时候,市场失去了潜在支撑,价格下滑的幅度自然比较大,但若据此断言全国的地产市场都要按此比例下调,未免以偏概全、以点论面了,毕竟房地产是不可移动的,区域性价值占据主导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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