戳穿赵本山的谎言一:戏该收场啦!
唐朝
“1978年,赵本山从辽宁铁岭开原县莲花乡石嘴沟村走出来,走了30年,走出今天的局面。目前他出任本山传媒集团董事长,下设1个总裁、8个副总裁、1个工会主席。”2008年2月,国内大型人物类新闻媒体《南方人物周刊》以小品演员赵本山为封面,并且配发了系列专题文章——《赵本山的江湖》。
艺人开公司已经司空见惯,但是,像赵本山这么有商业智慧的却并不多。笔者一直在研究赵本山创业的过程,希望能够写成一个商业案例,供大家交流学习。3月11日,北京诺多纯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宝清总裁陪同一位沈阳的老总来洽谈购买刑侦小说《密捕首富》的电视改编权。笔者向这位老总请教了一些有关本山传媒集团的事。
“什么本山传媒集团?我说唐老师,您怎么也让忽悠了?!本山传媒集团根本就没有在工商局注册!那都是忽悠出来的!”沈阳这位老总非常认真地说。
“没注册?不可能吧?赵本山这么大的名人在台下也敢瞎忽悠?”
“那可不咋地!这在沈阳早就不是什么秘密了!”
从小品《卖拐》开始,赵本山一系列以“忽悠”为主题的小品火遍大江南北。只要一提“大忽悠”,大家首先想到赵本山。台上忽悠是演戏,笔者始终不相信赵本山在台下也敢“大忽悠”。
“本山传媒集团的电话没有登记!”笔者通过沈阳114查号台查询的时候,接线员说。笔者还有有些不死心,又追问:“那本山传媒呢?”
“也没有登记!”
想必像赵本山这样的名人一定是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打扰,故意没有登记公司电话。当笔者通过辽宁省工商局网站,在“企业信息查询”中,在“企业名称”一栏分别输入本山传媒集团、本山传媒进行了相关查询。笔者在“请选择企业登记的受理机关”分别选择了辽宁省、沈阳市、大连市、鞍山市、抚顺市、本溪市、丹东市、锦州市、营口市、阜新市、辽阳市、盘锦市、铁岭市、朝阳市和葫芦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之后,均没有任何有关本山传媒集团和本山传媒的注册信息。
“我分管旗下辽宁民间艺术团、中街大舞台及其他连锁剧场、辽宁大学本山艺术学院。”本山传媒集团总裁刘双平在接受《南方人物周刊》记者采访时,就本山传媒集团的八位副总裁的工作分工是这么说的:“常务副总裁马瑞东分管瑞东公司、人力资源部、北京剧场、舞美等;副总裁魏国负责财务及票务;刘流分管电视剧、电视栏目、发行及广告;徐正超负责艺术创作;刘文田负责物业、外保、安全;张家豪分管演出;孙超负责宣传与相关对外事务。”
2007年11月9日,《辽沈晚报》记者肖杨在题为《本山传媒集团成立 赵本山号召戒烟》一文中报道:“昨日下午1时30分,本山传媒集团工会成立大会在本山影视基地举行。赵本山表示,为了保护集团员工的合法权益,不能让员工感到干活憋屈,一定要成立工会。本报记者独家赶赴现场,记录了本报形象大使赵本山的企业家风采。”
一个在辽宁省全省所有市级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都查询不到任何登记注册信息的“本山传媒集团”,赵本山是这样对《辽沈晚报》记者说的:“我要求我们的集团领导要有服务精神,以后把餐厅的领导席牌子拿掉,不要总强调你是领导……”
笔者拨通了一个和“本山传媒集团”总裁刘双平很熟悉的朋友电话,这位对赵本山和刘双平都很熟悉,并且也多次在央视“春晚”中表演过小品的演员说:“本山传媒集团确实没有注册!不过刘双平一直对外自就是这么‘吹’!”
笔者在这位熟悉赵本山的著名小品演员家中亲眼看见过刘双平的名片。刘双平的名片让人记忆深刻:第一是刘双平的手机号码——1370000XXXX;第二是刘双平名字下面醒目地印着——本山传媒集团总裁。
这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著名小品演员说:“赵本山公司其他人的名片上只写着‘本山传媒’,没敢写‘本山传媒集团’。”
“这么忽悠会不会承担法律责任?”3月11日晚间,笔者就这个问题请教了德衡律师集团孙承爱律师。孙律师表示:“如果没有因此产生法律后果,并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反之,如果因此产生了法律后果,是民事的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如果已经构成刑事犯罪的,还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赵本山在《卖拐》中将“大忽悠”这个角色演绎的出神入化,但是,我们希望生活中的赵本山不能,也不应该成为“大忽悠”。
孙律师说:“《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中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均构成‘诈骗罪’。”
现在笔者想替全国的观众问赵本山一个问题:本山传媒集团究竟注册了没有?如果注册了,请正面回答我们:在哪注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