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的几点看法
作者:黄金童2
一. 从公平,公正角度看,凡是财政角度负担的正式职工的退休金应该完全相同。那就是说如果该事业单位继续由财政负担,那么公务员和事业单位退休金管理办法应该一视同仁。否则这种厚此薄比的做法只会挑起社会矛盾
二. 事业单位有很多种都是有收费和经营的,根本不合适由财政来负担。比如大学,医院等。对这些单位应该做企业化改革,然后自然而然地就同企业养老金管理办法相同了。那就是说要改企业化养老金管理办法,就要先将事业单位企业化。
三. 准备改企业化经营的事业单位中,很多人是有很长时期工龄的,年轻时选择事业单位就业也是看好了有事业单位养老金的,现在一改革就等于国家违约。所以对于那些已经在事业单位改革前参加事业单位的员工,应该给他们补偿,或者一次性给于买断工龄,(国有企业改制时也有买断工龄的做法)或者其退休金按工龄长短向原管理办法靠拢,这样才比较合理。而新参加的人当然就按新办法实行了。那也是他们在了解情况的条件下自己做的选择
20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