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地方政府发债:金融控制愈演愈烈的又一表征


2009年将由中央政府通过财政部代发代还2000亿元债券,此消息由《瞭望》传出,当属可靠。市场人士关心的是操作细节,定价依据,由谁承销,怎么流通,如何投机。但这里还有更为实质的问题:这样一种中央政府代地方发债,这债务的属性,以及该走什么样的程序?

2003年以来,金融领域格局演变的一个显著特征是:中央政府控制力度日益增强。从券商收编到四大行上市,到央票存量与国债余额比肩。

通常都认为,我们的国债余额远低于安全警戒线标准,但是央票从属性上说不也是国债吗?考虑到央票与国债规模几乎一样大(5万亿),我们还有那么乐观吗?现在又要代发代还地方债,这债到底属地方的还是中央的?我认为,只要由“代还”垫底,就应该属于国债;属于国债就该走人大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