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窥他人网上聊天是否应予刑法规制?


  据《法制日报》2009年2月18日第7版刊载的《可怕!QQ聊天能被陌生人偷窥》一文报道,目前,从许多“软件下载网站”上都能下载“QQ聊天记录查看器”这种软件。

  下载之后发送给对方,该软件就神不知鬼不觉地在对方电脑里运行起来。

  之后,只要对方开机,本方就可以查看到对方电脑上所有QQ号码的聊天记录,包括在聊天中提到的银行卡密码、电话、照片等信息。并将它们自动上传到网站空间存放,可随时异地收取查看,并能准确显示对方IP及地理位置。

  郑州市的李女士就曾遭遇过他人利用此种“查看器”的偷窥,她的名字、家庭住址、单位等个人信息均被偷窥者一一俘获。

  另外,据说还有一种偷窥手机软件,下载安装之后,可以偷窥别人手机上的短信。

  偷窥他人网上聊天是否应予刑法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