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思想批判》第4章第7节:强调一理、攻其一端而不能遍举


第四章:《老子》存在着极其严重的理论缺陷

 
 
 
第七节 强调一理、攻其一端而不能遍举
 

 

 
管仲有言:“道也者,通乎无上,详乎无穷,运乎诸生。是故,辩于一言,察于一治,攻于一事者,可以曲说,而不可以广举。圣人由此知言之不可兼也。故博之为治而计其意。”然而,《老子》一书则恰恰犯了强调一理,攻其一端,而不能广举的错误,这也可以说是《老子》一书的又一个突出特点。
 
为什么强调一理,攻其一端,而不能广举呢?造成此种情况的最根本原因,就是老子并不是一位精通哲学理论的哲学家,他是一位国家图书馆的图书管理者,因此,他客观上能够接触到比一般学者更多的图书资料。这也就是他之所以能够抄袭《黄帝经·道原经》中一些哲学辞句,著书立说,全面反对黄帝治国思想的条件。老子也可能很聪明,长期对包括《黄帝经》、《易》经之类哲学著作的阅读,对于中国古典哲学会有一定程度上的理解。但却学得不精,其理解总感到“惟恍惟惚”,不甚确切。对于哲学理论如果没有系统性的、从理论到实践的长期研究,没有深刻而精辟的见解,只靠一知半解的“半瓶子醋”,就撰写学术著作,而且是全面否定黄帝的治国思想,这就必然如同武大郎向巨人开战一样力不从心。在这种情况下,也就只好耍一点小聪明,玩弄一些文字游戏,故弄玄虚,自我吹嘘,再加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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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子·宙合》。
 
 
 
不懂装懂地说一些人们难以猜摸的话以登台表演了。
 
在眼下,很多人都在崇信老子,捧其为中国“道家的创始人”、“哲学之父”、“智慧之父”的气氛下,我的这些话是很不入时,也很不入耳的,甚至已经有多年挚友说我“偏激”。不过,我的每一个认识,都有大量证据加以证明,是以充分的历史证据在说话,而且都是做到孤证不算数,无理而不说的。
 
关于老子如何抄袭《黄帝经·道原经》、如何全面反对黄帝的治国思想、如何哲学理论体系不全面、逻辑混乱、不懂何为道德而行诡辩等,我已在前面的有关章节举例进行了分析。此节重点说一说老子对于“极反”规律的错误理解与乱用,因此,这就造成了其在论理上只能够曲说而不能遍举,强以遍举便出现自相矛盾的哲学理论原因。
“物极必反”规律,是中国古典哲学思想理论中所论述到的、客观现实事物中所存在的一个重要规律。但是,正像任何客观自然规律的体现都有一定的条件制约一样,极反规律也同样有其特定的条件限制,而不能像老子那样,不分事物的具体条件,一概套用。简单地说,极反规律只存在于同性事物之中,而且其变化都有一定的客观条件所制约,抽去了客观的具体的条件,其事物便不会产生变化。极反规律的变化主要表现形式为量变。量变,就有一定的数、度。中国古典哲学理论是很重视数度之变的。如:夏热变冬寒,寒与暖都为气温。它是由地球自转轴与围绕太阳公转轨道平面呈现23°26′的倾斜交角造成的,若是没有这倾斜交角的存在,则地球上便会没有四季变化。而且,正因为其旋转运动,就存在周期性,因此季节之变就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永远不会只存在是由寒变暖,或者永远是由暖变寒。所以,在《易》经中,就以《复》卦取象喻理以言其道;善与恶的变化,其性质都属于社会法理道德范畴,其变化是善恶言行的日积月累所造成。此所谓“善不积,不足以成名。恶不积,不足以灭身。小人以小善为无益,而弗为也。以小恶为无伤,而弗去也。故恶积而不可掩,罪大而不可解。”无条件的变,就等于取消了是非界限,没有了界限之定,就无由区分善恶之所谓。无由区分,就变成了善恶等同。而老子之语中,多有谈事物之变不言事物变化具体条件的机械论述,因而就出现了以下情况:
 
以损为益、以辱为荣,以退为进、以屈为伸,以愚为智、以败为胜,以柔为刚、以弱为强,以拙为巧、以下为上,以后为先、以讷为辩,以及以“无为”为“有为”的一系列谬理:
 
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
 
       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
 
      为者败之,执者失之。
 
       将欲歙之,必固张之;将欲弱之,必固强之;将欲废之,必固兴之;将欲夺之,必固与之。
 
      天下之至柔,驰骋天下之至坚。
 
      大直若屈,大巧若拙,大辩若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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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易·系辞下传》。
 《老子·第二章》。
 《老子·第七章》。
 《老子·二十九章》。
 《老子·第三十六章》。
 《老子·第四十三间》。
 《老子·第四十五章》。
 
 
 
 
 
正复为奇,善复为妖。
 
人之生也柔弱,其死也坚强。万物草木之生也柔脆,其死枯槁。故坚强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是以,兵强则不胜,木强则兵。强大处下,柔弱处上。
 
        这些谬理,就是老子将事物纷纭复杂变化中所存在的极反规律当成了唯一的、普遍的规律理解而造成的。由此,就造成了一种论述道理简单、机械的体现。
 
        世界上任何事物的变化,都是有着主观因素、客观条件、时间过程、前因后果、以及判定其变化的一定标准的。抽掉了这些具体变化的主客观因素、特定条件、时间、因果关系、判断其变化的具体标准,就无以说变化。强辩就不是真理。非真理之辩,谓之诡辩。就像我们上边举到的例子,就是经不起仔细推敲的:美就是美,如何到了老子的口中,美就是恶呢?善与妖又何以等同?强者又如何等同于死?弱者为什么就一定不死而能生?说到底,就是老子对中国古典哲学的理论是个似知非知、似懂非懂的“半瓶子醋”。举例而言,其虽通篇谈道论德,而且不断加以自吹。但却说:“天之道,利而不害”。这,能说明老子懂哲学么?
 
“天之道”就是天道,就是客观自然规律。客观自然规律对于人类而言,不是像老子所认为的“利而不害”,而是既有利,亦有害。人之所以要学道,就是为了用道。学,是为了了解哲学理论所阐明的客观自然规律。用,就是以哲学理论为指导,研究和掌握客观自然规律,按客观规律办事,以达到趋利而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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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子·第五十八章》。
 《老子·第七十六章》。
 
 
 
 
害的目的。正因为如此,轩辕黄帝就说:“天有死生之时,国有死生之政。因天之生也以养生,谓之文;因天之杀也以伐死,谓之武。”设例而言,高低气压、寒暖气流的交替会生风雨,风与雨既可以有利于农作物的生长、授粉结实,又会给农作物造成灾害,我们进行气象研究,做出长期预测、短期预报,趋利而避害,就是为了大有作为。老子讲“天之道,利而不害”,这能算是懂哲学?主张学道就是为了“无为”,连这样简单的问题都弄不清,还能称作是“哲学之父”么?
 
将事物纷纭复杂的变化,简单、机械地只理解为物极必反一种规律起作用,其论道就必然要陷于辩于一言,言以一理,攻于一端的曲说之中,如此,其说不光是在一说之中不能成立,而且还常常会出现此一说同彼一说中的互相抵牾。如:“为者败之,执者失之”与“善建者不拔,善抱者不脱”之间的相互矛盾,“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与“圣人无常心,以百姓心为心”之间的相互矛盾等等,就是其例。这亦就是只“可以曲说,而不可以广举”的一种尴尬!
 
不论古今,强不知以为知,著书立说就难免会陷入尴尬境地。在这种情况下还要说,就只能说废话了:
善建者不拔,善抱者不脱,子孙以祭祀不辍。修之以身,其德乃真;修之于家,其德乃馀;修之于乡,其德乃长;修之于国,其德乃丰;修之于天下,其德乃普。故以身观身,以家观家,以乡观乡,以国观国,以天下观天下。吾何以知天下之然哉?以此。
 
《老子》的第五十四章,除了头一句外,一整段都近于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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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帝经·经法·君正》。
 
 
 
 
 
话。同样,在第五十六章中,除了头一句话以外,则又贩卖的是“不可知论”:
 
        知〔智〕者不言,言者不知〔智〕。塞其兑,闭其门,挫其锐,解其分,和其光,同其尘,是谓玄同。故,不可得而亲,不可得而疏;不可得而利,不可得而害;不可得而贵,不可得而贱。故为天下贵。
 
        这一段话中,头一句的“智者不言,言者不智”,也只能说是在某种特定条件下,有其一定的道理,但并非普遍真理。因为,处于另外的一种具体条件下,该言而不言,亦并不一定就是“智”。
 
       老子接下来的话:“塞其兑,闭其门,挫其锐,解其分,和其光,同其尘,是谓玄同。故,不可得而亲,不可得而疏;不可得而利,不可得而害;不可得而贵,不可得而贱……”就是典型的“不可知论”了。崇神思想,对世间事物感到神秘莫测、玄妙而不可知思想,是产生一切宗教的社会思想根源。在中国的思想史上,正是“神道设教”活动,愚民之术的推行,老子在哲学上“不可知论”的鼓噪,为中国的宗教迷信开辟了市场,这是一个不争的历史事实。对于老子的吹捧者,我可以提点合理化建议:应该大力宣传“老子是休谟与康德之师”的观点,要做些研究,找一找休谟、康德学没学过《老子》?因为,吹捧也该有一些证据,其“吹”也才能有些效果。
 
我在这里一再揭老子之短,目的只有一个:不要迷信。老子就是老子,不要将他吹成“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