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法草案第十四条的修改建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草案)第十四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符合下列条件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直至死亡:

 

(一)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且缴费已经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

 

(二)已经达到国家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年龄的。

 

  笔者建议增加第三项:缴费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基本养老金为把按照以国家规定年限下限为基准计算的基本养老金乘以缴费工龄与国家规定年限下限的比例。

 

  例如:如果某人缴费工龄合计为15年,假定按照基本养老金标准计算的养老金为1500元。如果某人缴费工龄合计为10年,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根据第三项有:

 

  1500元╳(10年/15年)=1000元

 

即:如果某人缴费工龄合计为10年,他的基本养老金为1000元。

 

  这一项有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例如:随着经济的发展以及物价的提高,国家会给已经退休的人员增加退休工资。缴费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人员的退休工资的增加额应该为国家规定的增加额乘以缴费工龄与国家规定年限下限的比例,但是,其中,已经按照缴费工龄确定的增加额则不必乘以缴费工龄与国家规定年限下限的比例。

 

  这比把已经缴纳的养老基金退还个人好,不仅解决了个人的后顾之忧,也可以减少国家最低生活费保障资金的支出。

 

  在把以人为本作为国策思想的今天,国家应该尽可能在养老社会保障事业中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

 

  缴纳养老基金的一个效果是可以在退休后,以几十年以后职工工资为基数计算养老金,退还养老基金并不公平。

 

  缴纳养老基金相当于资本投资,缴纳养老基金时间有长有短,但每一单位缴费金额即每一单位资本的权利都应该是平等的。

 

  而且,退休金的本质是一种延迟支付的工资。缴费工龄满15年可以按月支付,有什么理由对缴费工龄为14.8年的人一次性支付延迟工资呢?

 

  逻辑学中,把事物在同一时间,同一条件下,只具有某种性质或不具有某种性质(不存在中间状态)的规律称为排中律。因此,一类因中间状态的存在而引起的不确定性,起因于排中律存在破缺,称为模糊(Fuzzy)不确定性。(见彭祖赠 模糊(Fuxzzy)数学及其应用)

 

  世界上的事情不可能只用是或否,1或0来表达。在是和否之间存在一个非常丰富的过度层,在0和1之间,也存在数不尽的小数。在养老保险问题上,不仅有是与否的问题,同样也有非是非否,亦是亦否的问题。

 

  大连理工大学博士生导师、中国模糊系统与数学学会副理事长李洪兴教授对本报记者表示:一个人在北京工作了10年,在养老保险利益取得的问题上,由于他在北京工作15年以下,他没有创造出完整的养老保险利益,他的养老保险利益是有缺陷的。但他毕竟工作了10年,在10年中他创造了养老保险利益,因而他的养老保险利益同时也需要维护。(中国产经新闻报)

 

  本文表述的第三项是模糊思想的又一个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