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长乐、湖北武汉等地频发大火,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公安部消防局负责人表示,造成近期火灾的直接原因是燃放烟花爆竹、用火不慎、电器超负荷等,其中,春节期间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火灾就占40.9%。这些人为因素造成的火灾原本大都可以避免。
2月9日,公安部消防局还提醒公众《元宵佳节谨防火灾》。可就在当晚21时许,位于北京的央视新大楼北配楼发生火灾,大火持续燃烧六个小时,初步查明火灾由烟花引起。10日凌晨二点多,6名消防官兵在救火中受伤送医。凌晨1时30分,红庙消防中队指导员张建勇因抢救无效牺牲。
看了这则新闻让人心痛,让人震惊。又是一起火灾事故,又有人员伤亡,还且这火灾发生在北京,发生在央视新大楼北配楼,发生在公安部提醒公众防火灾的当天晚上。
这次大火一定会造成重大财产损失,但最重要的却是造成了人员伤亡。北京不是有“禁放令”吗?不是有应急预案吗?不是喜庆节日放烟花有“在规定时间、指定地点燃放”的规定吗?为何这些制度在火灾面前显得那么无力。
烟火起源于中国,为何不能用在有益的地方,却要用来害自己呢?燃放烟花,一则噪音污染,二则易引起火灾。大家知道,为何还要去放呢?不能用替代品吗?
还有,不是说现在房体材料具有防火、隔热等功能吗?北京央视新大楼难道都未执行?央视难道未制定安全应急预案或未很好执行安全应急预案,不然怎会发生那么大的火灾?
消防安全人人有责。消防安全要从我做起,相关部门也要一以贯之的执行消防制度,不留消防死角。
火灾悲剧何时不再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