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庄当庭提出五项申请 庭审三次休庭


关注这个案件,是关注法律与法律人之间的较量。

关于庭审的报道还是比较详细的,虽然只介绍了部分情况,但细节表述还是比较多的。

暂且不知道下午的庭审是如何进行的,但上午庭审中有个细节值得关注:

……当公诉人对被告人李庄进行讯问后,李庄再次向法庭提出要求,称主诉人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要求其回避,“这个必须由检察委员会或检察长决定是否回避,审判长你无权决定。”
为充分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审判长第二次宣布休庭10分钟,对被告人申请进行合议。
经合议庭合议,李庄要求于法无据,审判长宣布予以驳回。案件继续审理。
在两次休庭后,李庄情绪缓和下来,并在法庭上表示愿意配合庭审。随即,法庭调查继续进行。 ……

两次休庭后,李庄表示愿意配合庭审,难道之前是不配合?难道之前的申请是胡闹?

因此之后的报道更值得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