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房应该是“租”而非“售”


  政府为了解决贫困家庭的住房问题,出台了经适房与廉租房的相关政策。这本是件大好事,充分体现了政府执政为民的宗旨,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特别是经适房,非但没有真正解决贫困家庭的住房问题,反而成了某些官员的寻租空间,实在是南辕北辙,与政府的意志背道而驰了。我们一直在说,政府应该废止所谓的经适房制度,政府解决的应该是其有无房子住的问题,而不其是不是拥有房产的问题,其实,在我们所学习的榜样——新加坡(我们的住房公积金制度即模仿自新加坡),其由政府提供给贫困家庭的住房,是严格限定,如果将来收入水平高了,想改善居住条件的话,该房子是只能卖给政府,而不是自己拿到市场上去按市价出售的。

  毕竟,不管是对于个人来说,还是对于家庭来说,贫困都是相对的,因此,保障其在贫困时期不至于流离失所就是让其有房子住就行了,而当其不再贫困时,自然应该搬出政府所提供的住房,再由政府提供给那些贫困的家庭与个人。这也是廉租房的宗旨。如果都出售了,将来的贫困户怎么办?

  至于说到资金问题,说老实话,对于现在的政府来说,缺的绝对不是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