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尔被指拖欠50家供应商货款不还
看到这篇源自"南方日报"的报道,勾起了我的许多回忆,而思绪的闸门也就此打开,联想不断的延续。。。。。。
几年前,曾经和海尔的某工厂有过业务接触,得到的付款条件是“货到后30天付款”(这在现今许多为大企业作供应商的公司来说已经是很优厚的的待遇了,因为很多都是60~90天),没得可想,要做这个单子就只能接受,买方市场吗。然而等到了付款期,却等不到款来,无奈只好去问,答复是:如果现在要付款,那只能削价50%,也就是说现付一半款,订单close,如果不同意,执意要全款,那就请再等,多长时间?对不起,不知道,等什么时候钱富裕了吧,现在‘地主家也没有余粮啊’。 相信这样的经历可能不止我一家遇到吧,当然不一定都是对海尔,因为所有的实行供应商制的大企业几乎都是在想尽办法欺压供应商,除了尽可能的压低价格以外,还要尽量的将库存和资金压力转嫁到供应商。于是,本应正常良性循环共赢互利的产业链条就开始这样不断的锈蚀。供应商为了能维持业务就会想方设法对过程中遇到的有关人员(无论是质检、技术还是采购)行使贿赂,以期以小搏大,高报低收,同时自然也要尽可能压低成本,实在没办法就以劣充好,变挣钱为骗钱,最后的结果就是大家一起栽掉,甚至‘房倒屋塌’。这样的例子不用我说,大家比我知道的还多。因此可见,良好的生产供应链条需要各个环节共同维持,应当是‘荣辱与共’,而不应当‘攘外必先安内’。同时,这样的现象也充分暴露了我们的企业资金运作监管环境不良,缺乏有信誉的第三方监管,因而任由‘大鱼吃小鱼’,遗患无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