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企业因污染湘江被关闭 法人代表被刑拘


  16日,湖南省环保厅通报了株洲、衡阳两家企业因违法生产或违法排污的处理情况,两企业被依法取缔、关闭,企业法人代表被刑事拘留。省环保厅表示,将定期组织对湘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督查,对重点排污企业进行暗访,对监管不力,屡查屡犯或者造成污染事故的地区,除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外,将对相关地区实行"区域限批"。

      株洲一企业萃取液镉超标

      10月28日,株洲市环保局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市石峰区一家新建小炼铟企业未经环保审批,违法生产,其萃取液(待向外排废水)镉浓度严重超标,如果这种高浓度的含镉废水直接排放,将对下游环境安全和饮水安全造成严重影响。株洲市环保局采取果断措施,立即责令该厂停止生产,对生产原料、废渣、废液进行妥善处置,并通知当地政府对该厂依法取缔、拆除设备。该企业法人代表已被刑事拘留。    

      衡阳一企业违法排污

      11月30日,衡东县大浦工业园内衡阳市美仑颜料化工有限公司未经环保审批,擅自新建工厂生产、违法排污,导致该断面湘江水质出现镉超标,衡阳市环保局快速反应、果断处置,立即责令该公司停止生产,对排污口进行封堵;衡东县政府立即对该公司实施关闭,公司法人代表被刑事拘留;省环保厅现场责令大浦工业园内18家冶炼化工企业全部停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