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突击花钱 不单是预算问题


        年底突击花钱 不单是预算问题

  ——回应《南方都市报》12月13日社论《防止年底突击花钱,提高财政预算公信》

  

  今年前11个月,我国财政支出进度仅完成73.8%,这就是说接下来的12月份一个月,全国财政部门要花掉2万亿元。财政部部长谢旭人表示将加大财政预算绩效考核力度、防止年底突击花钱,但话是老话,过去每一年“突击花钱”并未能得到有效制止。

  《南方都市报》12月13日对此发表“社论”《防止年底突击花钱,提高财政预算公信》指出,“年底突击花钱的根本原因在于目前的财政预算模式。如果不能按期把钱用完,一方面财政有可能把钱收回,另一方面下一年度的预算往往根据前一年度的基数变动,如果上一年的钱没有用完,那么可能造成本单位或者部门在下一年的经费争取中处于不利地位。”该社论还认为,政府花钱速度速度慢,源于预算虚高、拨付速度慢、预留追加经费等因素,并提出了“分而治之”的建议。

  笔者赞同南都社论的分析思路和建言,但认为,年底突击花钱,不单是个预算问题,在此提出两点补充。

  一则花钱能办事,更可以拿来养人,如果不把年底激增的“养人费”问题解决明白,那么是不可能遏止“突击花钱风”的。很多财政供养单位年底前大扮“圣诞老人”,突击拨发奖金、福利。我们还别忘了每年年初开始,总会听说各种名头的领导小组成立,那么到年底,经过无限制宽松的考核(除非碰上上级过问和舆论哗然的事故),这些领导小组是要给它的组员(实则所属、所涉及单位领导干部)发项目奖金的。

  这些钱在预决算账目中,要么是那个法力无边的“其他”项,要么干脆就以“业务费”混杂在各项正常项目支出里。公开程度极低的绩效考核拿它们是没有什么办法的,更何况各地的“财政预算绩效考核”领导(工作)小组也有自己的项目奖金呢!

  二则在关注预算科学性和花钱是否“突击”的同时,更应一并检视行政效率。许多地方每到年底的时候,总会有一些公职人员走亲访友乃至沿街轮店“要发票”,饭店发票、出租车发票、文具发票、印刷费发票…其目的不光是为了突击花(套)钱,而且更重要的是证明某项、某些工作的“完成”。

  某些政府单位在制定工作计划、拟制预算时的安排,在一年的工作中并未能得到很好的执行,甚至还不乏“麻烦事”、“得罪人的活儿”无人问津的情况,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民众投诉、民意倾诉常常得不到对应的监管执法部门反馈。但到了年底,面对总结和考核,就需要首先把钱花出去,证明已经“做过了”工作,至于效果或者说民意评价,就是考核双方讳莫如深的“共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