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日香港籍歌星博文质疑家电设计寿命规则


1972年凭借一首《虞美人之花》享誉日本,集歌手、演员、评论家、小说家、教育学博士、大学教授、日本联合国国际儿童紧急基金协会大使、天主教信徒于一身的旅居日本东京的香港籍知名人士陈美龄女士(教名:Agnes Chan)30日在其博客上撰文表示,她本人难以理解家用电器设计使用寿命仅为10年左右的“显规则”,并提出强烈质疑。

陈美龄表示,最近家中的电器商品频出故障,不是热水器不出开水,就是电烤炉无法起火,将其平静的生活折腾的一团糟。

陈美龄称,当她询问维修人员为什么家里的电器频出故障的原因时,被告知:“家电到10年左右自然就会坏掉。”之所以出现家电集体罢工的现象,是因为陈家中的电器大都是前几年搬迁新居时同批购买,因此,目前也需要“集体淘汰”。

陈美龄对此表示不解,她文中表示:“购买时,明明被告知能够安全使用10年以上,没想到不到10年就出现这种情况。”

相关专家则表示,如果在厂家承诺的家电产品设计寿命期限内,“提前”出现严重故障,即便超过保修期,也应关注是不是厂商夸大“使用期限”的问题;尤其是是否存在设计及质量缺陷,按照法律规定厂商应该采取召回措施的问题。在此之外,则应该考虑超过安全使用期限以及由于“超期使用”所引发的部件老化、性能衰减、功耗增大,使用成本上升的问题。厂商夸大产品寿命期限及家电消费中的“超期服役”现象皆不可取。

该专家进一步称,随着技术进步和人们消费习惯的变化,家电消费过程中的设计寿命、安全使用期限、市场寿命之间的矛盾越来越突出。排除厂商夸大设计寿命、安全使用期限的因素,消费者在冰箱、洗衣机、手机等耐用消费品消费习惯方面,与10年前相比在发生较大变化的同时,也需要进一步升级自己的消费观。一方面,对于手机等更新换代较快的“准快速消费品”,消费者需要树立节约意识,争取尽可能充分发挥商品的使用价值;另一方面,对于冰箱、空调、洗衣机等“长期耐用消费品”,则需要注意设计寿命大于使用寿命,使用寿命远远大于安全使用期限,安全使用期限大于市场寿命的问题。

日本家电使用年限年度调查对比表

品类/年限

2007

2008

电冰箱

10.5

10.4

洗衣机

9.0

8.7

吸尘器

7.4

7.0

空调

10.3

10.2

电视机

9.4

9.1

摄像机

6.6

6.5

DVD影碟机

4.6

4.3

数码相机

2.9

3.2

电脑

4.3

4.5

手机

2.4

2.6

 

对于,家电产品的设计寿命与市场寿命之间严重不匹配的问题。譬如手机、数码相机、数字电视等,由于关联技术更新较快,设计寿命一般情况下都长于其市场寿命,因而大量出现“使用寿命冗余”的现象;冰箱、空调、洗衣机等大件家电经常出现标称设计寿命低于其实际使用寿命,涉嫌对消费者构成欺诈的问题。该专家表示:“显然家电制造厂商有必要进一步加强有关产品寿命周期的研究调查,消费者则应严格遵守说明书明示的安全使用期限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今年7月份我国正式出台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使用年限和再生利用通则》、《家用电器安全使用年限细则》两项有关家电安全使用年限的标准规定。详细规范了家电使用年限及再生利用方面的具体细则以及明确划分了消费者、厂商之间消费安全责任界限。

家电产品安全使用年限参考

彩电 8—10 电热水器 8

电冰箱 12—16 电饭煲 10

空调器 8—10 煤气灶 8

洗衣机 8 电吹风 4

个人电脑6 微波炉 10

该名专家进一步指出:“但是,鉴于家电产品上所标称的安全使用年限,系以“制造商自我声明的方式”向消费者明示,并非第三方质检机构检验核定,因此,消费者仍需提高对制造厂商“夸大”家电产品安全使用年限的警惕,维护自身合法消费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