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发行市盈率“步步高升”须引起重视


    A股市场自诞生以来,新股发行制度的弊端不断出现。监管层历经几次改革,无非是为了在新股发行过程中,筹码分配更加公平,发行价格更加合理。但是,事实证明,这只不过是一种良好的愿望而已。

    随着发行制度的再次改革,特别是今年IPO重启之后,新股发行价格并没有变得更加合理。相反,离谱的发行价格如雨后春笋,超高的发行市盈率犹如家常便饭。并且,新股发行市盈率有“步步高升”的态势。

    当今年“IPO第一股”桂林三金以32.89倍的市盈率发行时,其时的市场对此充满着“惊奇”。因为在监管层淡化了“窗口指导”,并且在《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的指导意见》实施之后,本以为全流通背景下的新股发行将从此走上正轨。然而,桂林三金的发行市盈率却让市场跌破了“眼镜”,其发行市盈率不仅超过二级市场的平均市盈率,更超过2006年至2008年新股的平均市盈率水平。

    实际上,自桂林三金开始,其后的新股发行基本上都延续了高市盈率的特征(仅仅只有四川成渝是以“标准”的20倍市盈率发行的)。事后看来,桂林三金的高市盈率发行,与诸多新股相比,实乃“小巫见大巫”,如中国建筑发行市盈率为51.29倍、光大证券发行市盈率为58.56倍。

    不仅如此,当创业板新股发行时,其更高的发行市盈率确实亦有“创业”的味道。首批挂牌的28家公司,其发行市盈率最高的高达82.22倍(鼎汉技术),最低的也达到40.12倍(上海佳豪),平均发行市盈率高达56.7倍,早就将沪深主板与中小板的二级市场水平远远地抛在后面了。显然,10月30日创业板的开市,其收盘时平均高达111倍的市盈率,与新股发行高高在上的市盈率是分不开的。

    日前发行的湘鄂情又将今年主板中小板新股发行市盈率推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湘鄂情发行价为18.9元,对应市盈率为60.97倍(按200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湘鄂情的发行市盈率不仅超过了此前在主板上市的中国建筑与光大证券,也高于创业板新股发行市盈率的平均水平。

    撇开创业板新股因为贴上了创业板的“标签”有了创业板的“光环”不谈,从桂林三金到中国建筑、光大证券,再到湘鄂情,新股发行市盈率呈现出“芝麻开花”的态势。但是,如果是一家成长性极高的企业,发行市盈率稍高点或许市场还能接受,但是,像中国建筑属于建筑行业、光大证券属于券商行业、湘鄂情属于餐饮服务行业,几家上市公司并非有什么非常的特色,然而其发行价格却显现出“特色”来了。

    笔者以为,新股发行市盈率“步步高升”的现象须引起足够的重视。目前虽然新股发行是以“市场化”的名义发行,然而,目前的市场化发行真的体现出“市场化”了吗?在“新股不败”神话频频上演的A股市场中,不将参与询价的询价机构利益与新股发行价格捆绑在一起,怎么可能会询出合理的发行价格?而目前频频产生的新股发行市盈率“步步高升”现象,其实是有着制度基础与现实的市场环境的。因此,防范不合理的新股发行价格出现,最根本的还是要从制度上下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