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有一则新闻:北大教授接受手术时死亡 主治医生无行医资格。北大教授这四个字本身就是吸引眼球的事,点进去看看,原来还死在“自己人”手里:北大医院。
我在twitter上说:
我在想 以后看病要不要让医生出示一下行医执照先 北大员工死在北大医院一帮没有执业资格的人手里
不过,我想事情没那么简单。twitter上我有个follower叫金色葡萄,这个家伙就是学医的,现在也是个医生,死忠twitter用户,我认为他一定会有点feedback的。果然,他如是说:
这不过是律师打官司找到的漏洞而已,国家那个执业医师资格的考试很简单的。远比进入北大医院简单得多。
对于这次手术事故,我首先很同情这位北大教授,也很同情她同为北大教授的老公。如果最后的确是个医疗事故,主治医师(就算没有执业资格吧)当然难辞其咎。但由这个新闻,可以引出另外一个话题,而这另外一个话题,则似乎更值得探讨些。
现在大家都知道看病难。但在媒体上,我们看到的,则更多的属于医患纠纷(官司)。所谓医患纠纷,那是病人进了医院以后的事。医疗事故总是有个可操作方法去探求数字(比例)的,但我真不知道,病人进不了医院的,是多大比例?
其实,很早以前,这个国家有所谓的“赤脚医生”——照今天的说法是,没有执业资格的一帮人。赤脚医生某种程度上解决了很大一部分农村看病的问题,当然,我们也承认,赤脚医生水平不是很高。
但问题是这样的,当你患了病,作为个体而言,你有两个选择,其一是可能会误诊(注意,是可能),其二是没得诊,你选择哪个?而作为一个社会而言,同样有两个选择,其一是误诊率看上去很高(因为如前所说,医疗事故是有数字的),其二是很多人没得诊(真的很难得到这个数字),这个社会又做如何选择?
这里没有第三个选择:不太会误诊的诊断。因为显然我们医疗服务的供给在现阶段,是不够的。
这是个我没有答案的问题。
回到那个新闻来,还是那句话,患者当然值得同情。但更需要拷问的是,一个北大医学博士会出这种问题,是那个执业资格的问题么?附带要拷问的是,执业资格有多大意义呢?
这才是有良心的媒体应该关注的问题,而不是北大教授死在北大医院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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