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拿地”怎能与实现政府职能相挂钩?


  近日笔者拜读了《世华财讯》上刊发的关于频频爆发的国企地王的一篇文章:国企“拿地”有助实现政府职能。针对文中的有关观点,笔者有必要发表以下自己的不同看法。
  文中原引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国有经济研究室副主任陈少强的话指出,“国有企业拿地有助于实现政府职能。首先是实现政府的经济职能。国有企业投资于房地产有利于拉动投资,带动经济增长。”笔者查阅了有关政府职能的相关定义,“政府职能,亦称行政职能,是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对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时应承担的职责和所具有的功能。政府职能反映着公共行政的基本内容和活动方向,是公共行政的本质表现。”对于“国有企业拿地有助于实现政府职能”的观点,笔者认为政府职能的表现有很多种形式,但为何国有企业频频充当地王,成为推高房价的主要力量呢?难道只是为了实现政府职能那么简单吗?国有企业财大气粗,如果只是为了实现政府职能,不应该从推动地价,继而推动房价为着眼点,不能只是为了某些利益集团的利益而损害人民群众的微薄权益,看看广大人民群众的购买力支持现在居高不下的房价吗?如今国有企业重要的任务是该为国民经济发展中一直制约经济发展的某些薄弱环节上下功夫,以解民忧为国忧的姿态来处理关系,而不是把只为个人利益、极少数人的利益作为国家的利益来看。
  关于“国有企业投资于房地产有利于拉动投资,带动经济增长。”,笔者认为这更是不可取。我国多年来的经济发展一直以投资为主导,经济确实取得了不错的成就,但普通人民的生活却一直在低位徘徊。究其原因,就是有些人一直主张投资拉动经济,拉动GDP,只从表面上做文章。但看看涉及人民群众的医疗、教育等改革,我们一直在改,一直没有见到成效。尽管国家对民生的投资一直没有减少过,但是消费却一直没有起来。金融危机的爆发,使得政府意识到加大结构调整对发展经济的重要性,但我们发现这些调整效果是不明显的,有的方面反而走退步。比如人们热议的“国进民退”现象,我们承认国有企业在经济发展中的主要作用,但也不能太把他们捧上了天。看看近期腐败贪官,他们无疑不是依靠国企的雄厚实力在为非作歹,一些企业内部管理上不思进步,却拿者高额的回报,亏钱了向国家要补贴,赢利了却给自己腰包。因此,经济结构调整必须既要以市场化为基础,又不能过度的市场化(国有企业凭借财大而垄断市场),看问题不能总是拘泥于不现实的理论,我们讲究科学发展观,重要的也就是实事求是,以科学的思想指导我们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