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照顾:组织部长受贿千余万仅获刑15年


原许昌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王国华,在任临颍县、许昌市领导期间,共收受贿赂1259.4万元人民币和2000美元,近期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受贿超千万元,应该是数额巨大中的巨大了,判处死刑才能彰显国家的反腐决心。可法院却对这位前组织部长网开一面,连“无期徒刑”都不肯给,实在是令人难以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