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22条商规


  昨夜,与北大电视台学生记者团新老团长副团长在西南校门外一家粤菜馆吃饭,何贤记,谈一谈北大电视台两代领导人的交替,聊一聊庆祝北大电视台建台20周年,也扯扯兄弟我对北大电视台的种种评价。

  那个啥,这北大电视台,前有孙宝印(北大外语学院学士,现在央视新闻中心做出镜记者),中有撒贝宁(北大法学院硕士,现在央视社会与法频道做主播),后有王牧笛(北大国际关系学院硕士,现在广东电视台做主持人),大致还有耿姝、李思思、张译心等等等等,挺红火的。

  所以,值得庆祝一下,搞个活动,出本回顾录,展望一下未来。

  散伙时,即将卸任的小白团长,手指何贤记墙上挂着的《浙商22条商规》,示意兄弟我看个仔细。呵呵,太逗了,第1条竟是“坚持看CCTV-1新闻联播”,后面还有“不要与和你有利益冲突的女人上床”、“你可以行贿但不要做污点证人到法庭去举证可以”、“不要摆大,哪怕你真的是老大”,深刻与庸俗结合得这么好。而兄弟我比较重视的,是“你可以利用新闻记者但不要相信记者”这条。其实,值得信赖的记者至少占有一多半儿,但最能兴风作浪的记者却总是显得很有作为,勤奋地臆造评论,挑拨离间,惟恐和谐无事。

  随手拍张图片,供大家对照检查自己,深刻领会学习,看看咱与浙江商人到底有多大思想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