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三鹿”刑事犯罪案犯张玉军、耿金平执行了死刑。
张玉军、耿金平何以犯下诛杀之罪?原来,在“三鹿”毒奶粉事件中,他们俩是原奶的添加剂——检测含有三聚氰胺的混合物(俗称“蛋白粉”)的生产和销售者。
这里有个问题值得玩味,这个被称作原奶添加剂的“蛋白粉”在案发之前是不是属于国家违禁生产销售的物品呢?况且在长达几年之久的销售以及奶制品企业行业检测过程中为什么不但没有发现这个问题,或明明知道有这个东西,为什么还一直使用到底呢?显然,这里面的因果关系是很复杂的,亦或,张玉军、耿金平对于自己的系列行为有可能冒杀头之罪也是绝对没有想过的。而用当代很流行的一句话说,他们所玩的不过属于行业潜规则类型的产业之一。说白了谁都清楚的一个问题,在我们日常工作、生活所接触的每个领域,都存在“行业潜规则”的问题。所谓“行业潜规则”,即指“见不得光”、“可以做不可以说”、“天机不可泄露”、“有违政策法律或行业规范”的行业普遍性做法。“三鹿”事件一暴露,几乎70--80%的中国奶制品企业存在问题便是一个最好的明证。
一个几乎可以用“行业性违规操作”现象来概括,并因此而酿制的悲剧却被两个“替死鬼”以“死罪”而承担掉了。而“行业性潜规则”下的“类”添加剂生产与销售(名目繁多的各类潜规则)等行为则还将继续着各自的使命。“三鹿”事件的悲哀属于张玉军、耿金平所有。而“三鹿”事件的意义是让“潜规则们”多了几个心眼。仅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