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放开动产抵押限制 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
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重庆金融业界今年推出两大举措值得赞赏:
其一、试点个人林权抵押贷款, 最高可贷200万元,企事业单位贷款额度最高为10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可达8年。 2009年3月23日,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宣布,个人林权抵押贷款正式在云阳县试点,个人凭林权最高可贷200万元,
重庆市拥有林业用地6118万亩,是耕地面积的1.8倍,在林权制度改革前每亩年均产出只有20多元,全市农民年均收入来自林业的约为150元,仅占5%。重庆试点推出林权抵押贷款,就是要把森林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重庆农商行称,自然人贷款额度最高为200万元,企事业单位贷款额度最高为10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可达8年。 重庆农商行称,林权抵押贷款的利率上浮幅度,最高不会超过基准利率的50%。若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实行按月或按季结息;若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可选择分期还款、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还法。
办林权抵押贷款至少要满足六个条件:年龄在18至60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资信良好,遵纪守法,无不良、恶意信用记录;还款来源充足,且借款人资产负债率低于60%;合伙经营实体或企事业单位,必须有固定经营场地和一定自有资本金;经营项目必须经济效益良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有可以作为抵押物的森林资源,并且有全国统一式样的《林权证》书。
对于自然人申办林权贷款,应准备的申请材料包括:借款申请书;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有效居住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生产经营项目相关证明材料;森林资源资产产权证明和评估报告。对于法人申办林权贷款,除了借款申请和产权证明、评估报告,还要有企业经营相关证件,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报表。
其二、重庆放开动产抵押限制 ,100万动产最多可贷款1000万。
《商业银行法》第36条规定:商业银行贷款,借款人应当提供担保。随着《物权法》的正式实施,动产抵押的法律障碍已经排除,《物权法》修改草案中已写进“企业应收账款和存货作为动产担保”,这意味着企业即可以应收账款和存货作为动产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
商业银行现在也面临着像企业一样的经营风险,在开展信贷业务过程中,需要严格审查借款人的资信,实行担保,以保障贷款的按期回收。担保的形式分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金融机构在开展信贷业务过程中,越来越感到以物权抵押的形式作担保对贷款的风险相对小一些。物权的抵押又分为两类,即动产的抵押与不动产的抵押。在金融机构开展抵押贷款的实践中,又感到不动产的抵押担保的风险要小于动产抵押担保的风险。所以,在当前金融机构开展担保贷款业务中,不动产抵押担保的方式越来越受到重视。
物权的抵押分为两种,即动产的抵押和不动产的抵押。不动产的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拥有的不动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不动产的抵押具有其特点,即不动产的不可移动性和土地资源的保值和升值的可能性、因为不动产的不可移动性以及土地及地上定着物潜在升值的可能性,使得金融机构对用不动产作为抵押担保极为重视。
按照《物权法》的新规定,重庆市开始推行动产“浮动抵押”贷款方式,即企业、个体户可用将来拥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作为抵押物办理动产抵押登记。该政策,将使抵押物出现超值状态。例如,目前某批货只值100万元,但却存在物品涨价的预期,三个月后或将涨到150万元或200万元。 抵押物也出现新的变化,目前到工商部门办理的质押贷款中,出现了一种名为“合同质押”的贷款新形式,即利用合同作为质押物进行贷款。
以应收账款抵押的企业要符合一定条件,如信誉良好、经营条件较好,还要看债务人的经营情况、偿债能力等。在存货抵押方面,民生银行尝试了流动资产抵押贷款。企业将合法拥有的货物交付银行认定的仓储公司、担保公司监管,银行委托专业公司代为管理流动资产的出入库,以监控抵押的落实,这样企业取得贷款,却不影响正常的生产经营。流动资产抵押融资方式并非只有贷款一种,民生银行还推出了信用证、保付代理、票据贴现、保函、银行承兑汇票等融资产品,企业可自主选择。
从实际操作来看,存货抵押、应收账款抵押存在高风险,希望重庆能创造出动产抵押风险管控模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应收款与存货抵押贷款需过三道槛
重庆放开动产抵押限制 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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