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涌创意:居家养老做生意


    最近,我收到了由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办、《中国老年杂志》社承办的“中国老龄国情与养老服务业发展论坛”组委会寄给我的文章《以房养老套种家庭旅馆,妙!》获得了该论坛全国征集论文评选三等奖的荣誉证书:
 




获奖文章中心观点:
    由家庭旅馆运作公司与有多余房间的老人签定协议,运作公司对老人多余的房间进行装修和布置;再联系客人和安排住宿,并收取客人的住宿费。运作公司从收益中,拿出一部分用于老人养老,另一部分作为自己的投资回报。也就是说,我们可以把办家庭旅馆这种经营方式和眼下热议的老年人的以房养老问题结合起来,达到一举两得、一箭双雕的效果。

获奖文章节选如下:
    我们这个正逐渐走进老龄化的社会,养老问题越来越引起上至政府部门、下至平民百姓的关注和重视了。老年人的问题之一,是老了谁来照料的问题。现在基本上都是独生子女了,两个小的要管四个老的,难免力不从心;再加上现在孝心的道德观念越来越弱化了,使得老年人养儿防老的想法越来越不实际,也越来越是一厢情愿了。既然子女不一定能为老人养老,那么,就要为可能出现的没有子女照顾的老人,想出新的养老方案来。
   这其中,养老院是一种方式,但是,现在养老院的数量远远跟不上老人增加且要求入住的数量,而现在的老人有很多又有自己单独的住房;这样以来,有人就想到了居家养老这种方式。也就是说,养老院太难进,那我们不进,我们就在自己家里养老;配上一些社区服务,比如,由社区组织给老人定时送餐。这种方式当然也有可行之处,但是,对于行动不便的老人来说,呆在家里就不光是吃饭的问题了,还有生活起居照顾或是卧床难起需要有人服侍的问题。有很多老人退休多年了, 退休工资微薄,一般生活还是可以保证的,如果加上看病的医药费和生活不能自理让人照顾的费用,那点退休工资可能就捉襟见肘了。也就是说,养老问题说是子女的孝心或是养老院难进等问题,实际上那些都是表面上的,最重要一点就是钱字,也就是说,只要有了钱,老人的看病、护理和日常照顾等问题,都可以得到根本解决。可是,钱从哪里来呢?
    有人为此又为老人想到了一条来钱的路:以房养老。其思路是,让老人把自己的住房抵押给一个运作公司,运作公司按月支付给老人一定的报酬,让老人用以养老;等到老人去世之后,房子归运作公司所有。这种想法看似挺好,但是,调查和试点的结果却不乐观。大多数老人都认为,现在有个房子给子女做盼头,子女不管是真心还是假意,都可能会经常回来看看老人,尤其是过年过节的时候。这样老人还有个牵挂、有个希望,不至于心里太冷。如果老人把房子押给了运作公司,钱是有了,可是子女也没有了利益的驱使,就可能撕下罩在脸上的温情脉脉的面纱,干脆对老人不理不睬的。而大多数老人宁愿要那种虚假的温情,也不想要真实的冷酷。所以,老人们很少有人愿意把房子押给运作公司的。
   还有一个原因是,如果有老人愿意这样做,抵押房子之前是要先对房屋进行评估的,有位老人试了一下,结果运作公司找来的评估机构给老人的房子评估的价格特别低,老人觉得很不合算;这位老人手里有两套房子,考虑之后,他没有采取抵押拿钱的办法,而是把其中的一套房子卖掉了,他觉得那样更合算。以房养老之路真的就走不通吗?我不这样认为。大家都能看到,老年人手里最值钱也最可能盘活的财产就是房子了。我觉得以房养老的总思路没有错,而是对以房养老的认识要更多样化。上面说的这种抵押房子的做法犯了老人的忌讳,我倒想到了一种既不触痛老人这个心结,又可以实现以房养老的办法。总体来说,就是将老人多余的房间,用来办家庭旅馆。
    我这种方法对无房的老人或是只有一间房的老人是不适用的,主要适用于有一间多余住房的老人。也就是说,这些老人自己住一间房,还有一间以上的房是空着的。也许有人会说,老人身体大都不是很好,自己还需要有人照顾呢?他能有精力来运作家庭旅馆吗?老人自己当然没有这个能力、也没有这个精力了,但是,有人有这个能力,这就是家庭旅馆的运作公司。
    我的设想是:由家庭旅馆运作公司与有多余房间的老人签定协议,运作公司对老人多余的房间进行简单的装修和布置;再联系客人和安排住宿,并收取客人的住宿费。运作公司从收益中,拿出一部分用在老人身上,另一部分作为自己的投资回报。给老人的这一部分回报可以有三种方式:
   第一种方式,是老人腿脚灵便、生活可以自理的,直接给老人一部分房租;
   第二种方式,是老人生活不太方便的,运作公司可以给老人一部分房租,但比第一种少;切下一块房租,找人来为老人做家务,如洗衣做饭、打扫房间、和简单照顾等 ;
   第三种方式,是老人卧病在床,生活完全不能自理,运作公司找人为老人进行全天候护理。由于这种特殊护理花费比较高,运作公司在为老人做了这样的照顾后,就不再另外给老人房租或是给的房租也很少了。
    也就是说,老人可能出现的三种情况都可以由运作公司来有针对性地安排的;不同的照料,不同的收费,其费用都从老人那一间房的租金里扣出。租房协议可以一年一签;一年到了,双方根据合作情况,都可以选择要不要再续签合同。而如果老人去世,也要等一年的合同满了,才能解除合同。这样,老人的子女不会有任何怨言。看到父母有人照顾,还能额外赚钱,想到可得利益更大了,子女可能会跑得更起劲,这也正是老人所希望看到的。父母去世了,房子还是由子女继承,对子女得房没有任何影响。老人也把需要别人照顾自己和自身经济负担大的矛盾放在一起解决了。运作公司如果签有一定规模的老人群体的话,它就可以有不菲的收入。另外,国家也可以通过鼓励此种方式,比如,减免此类老人家庭旅馆的税收的方式,既可以很好地解决养老问题,又不会给国家额外增加很多负担。可以说,这是一件老人、老人子女、运作公司和国家四大欢喜的事情。
    我非常希望有识之士能来推动这个养老方案的实施,并在实践中不断地完善和不断地丰富。我之所以经常写到有关老人和养老的话题,原因很简单,说出来只有一点,那就是:不管我们现在多么年轻,我们总有成为老人的那一天;所以,我们现在关心老人,也是在关心我们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