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参事工作条例》与刘先明三点意见趋同
第一点:
1、《政府参事工作条例》征求意见稿:
第三条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较大的市人民政府设立的参事室是主管本级政府参事工作的机构。上级政府参事室负责指导下级政府参事室的业务工作。
2、精细管理工程创始人刘先明修改意见:
“较大的”的说法不明确,应该用多少万人口、或者GDP达到多少亿元以上的定量说法,来明确。
3、《政府参事工作条例》正式稿:
第二条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设立的参事工作机构,主管本级人民政府的参事工作。上级人民政府参事工作机构指导下级人民政府参事工作机构的工作。
第二点:
1、《政府参事工作条例》征求意见稿:
第八条(三)参事室根据考察情况,商有关部门确定政府参事拟聘人选,呈报本级政府审定;
2、精细管理工程创始人刘先明修改意见:
“商有关部门确定政府参事拟聘人选”的讲法,不通俗,建议改为:“与有关部门共同商定政府参事拟聘人选”。
3、《政府参事工作条例》正式稿:
第八条(三)参事工作机构与有关部门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参事拟聘人选,报本级人民政府审定;
第三点:
《政府参事工作条例》征求意见稿:
1、第二十二条 政府参事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从事与参事身份不符的活动、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由参事室报请政府予以解聘。
2、精细管理工程创始人刘先明修改意见:
政府参事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国家政府形象,凡是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从事与参事身份不符的活动、造成不良后果的,不论轻重,都要报请政府予以解聘,因此,“严重”应该去掉。
3、《政府参事工作条例》正式稿:
第十九条 参事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从事与参事身份不符的活动、造成不良后果的,参事工作机构应当报本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予以辞聘。
附:
一、《政府参事工作条例(征求意见稿)》(2009年04月23日)
二、刘先明对《政府参事工作条例(征求意见稿)》的修改意见(2009年5月3日)
三、国务院公布《政府参事工作条例》(2009年11月09日)
四、国务院参事室发表刘先明的五篇文章
1、要加强“岗位主人翁”新观念的宣传和教育(2009-04-26)
2、商业银行实施客户关系管理的必要性(2009-05-26)
3、媒体及时曝光有助于消除抄袭者所带来的侵权影响(2009-06-20)
4、通过培训提高广大党员的创新能力(2009-07-29)
5、关于56根民族团结柱去处的建议(2009-10-11)
五、揭秘国务院参事室:建议可无障碍直达领导人案头(2009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