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书记亲自兼任村委会主任,并且同时让县广电、水利、宣传、扶贫等部门的负责人来做村委会副主任,的确显示出帮助贫困村脱贫的决心,而且在短短9个月,办了相当多的实事,让蔡店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如果将商城县李绍文的扶贫举动看成“作秀”,显然是说不过去的。不过,笔者认为,县委书记兼任“村长”,并无多大标本意义。
身为县委书记,肩负着统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任,理应高瞻远瞩,胸怀全局,谋划、领导、协调好各个方面、各个领域的工作。亲自兼任贫困村村长,虽然用心良苦,动机可嘉,却不能不说是一种职务、职责的错位。如果其他镇、村、部门矛盾突出,莫非都得县委书记亲自出马,一路去兼任镇长、局长、主任不成?
作为贫困村,固然需要援助,村民们对县委书记来当“村长”更是热切期待,但是,将有关部门负责人带来当“村长”、“副村长”,不说是举全县之力,政策、资源的倾斜肯定是少不了的吧?尽管由此带来的变化相当喜人,老百姓自然也无不交口称赞,但这样的经验模式,别的地方没法学习、效仿和复制,因而不具示范意义。
没有人会去怀疑县委书记和跟随他一起去的那些“副村长”的能力,但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办了那么多的实事,取得那么大的效果,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县委书记或者他手中权力的影响力使然。不然就只能有一种解释,原来的村干部、村班子不得力,那为什么不换上能人、调整班子呢?领导就是要善于用人啊!
所以,李绍文兼任村长,可以致富一个村,却未必能够带动整个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