鞋王折戟原因分析-框架法则案例点评之一


框架法则案例点评之一

原文标题:“中国鞋王”折戟矿业真相探析

原文链接http://www.chinavalue.net/Article/Archive/2009/10/18/188445.html

点评:鞋王折戟原因分析:

    1、原有框架不稳定,法则不健全,致使“鞋品牌”基础不牢

   “埋头创建自己的鞋品牌”是鞋王原有的游戏运行框架,应当说他的这套框架还是建立得比较端正,目标明确,但是他没有能够坚持,“能够踏准时点,取得资本积累并随后经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而进行品牌建立的企业,或许才是企业长存的根本。而在王跃进看来,鞋业利润日薄西山,回避行业与经济发展周期性规律,崇尚东奔西突的草原觅食模式,寻找新的暴利产业成为其高于鞋业一切的选择。”

企业的价值在哪里?笔者认为应当遵循如下公式:

企业价值=盈利+社会价值+股权价值

    鞋王的眼里企业价值只有第一项,他根本不知道企业的价值还有后面两项,如果他知道企业股权价值,他就不会远走他乡,而是将公司适当包装上市或者让其他公司收购等,使自己的股权增值;至于企业的社会价值他更没有这个概念,所以他所建立的框架是没有融合在社会对“品牌企业”的认识这个大框架之中,因他的基础就不稳定,必然导致其框架不稳,当“过去鞋企依靠人口红利资源、自然资源和环境资源,单纯追求利润回报,忽略企业系统发展能力构建的粗放式战略正面临着巨大的挑战”的大环境变化之时,他就束手无策,只知道把眼光放在“寻找新的暴利产业”,而不是扶正完善现有的框架和修改健全现有的法则,将其融合在变革之后的大的社会框架之中。

    2、新的框架没有建立,新的法则不明不清楚,招致“查处整顿”

    框架法则理论要求:开始新的游戏之前,拟定好框架法则,以便游戏能够顺利进行下去,否则如同“盲人骑瞎马,夜半临深池”般危险。

    “王跃进旗下的霸力集团贺州矿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注册资金2000多万元,经营多种矿石。温州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会长周德文估算,王向广西的矿山陆续投资了2亿元。他接手的是一个已有百年历史的老矿区,那家企业曾经有超过1万名职工,甚至有自己的学校和医院。虽然矿场当时也是负债累累,但当地政府牵线的重组和当时矿业跑马圈地的火爆发展,这让王跃进看来是一块肥肉。”接手这块肥肉之后要把这个企业打造成怎样的一个企业,他没有框架,更没有建立自己的运行法则,甚至他连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相关政策规定都没有掌握好,当然当地的一些潜规则也是应当了解的,否则就只有交学费甚至到处碰壁。

    广西媒体报道显示:20061012日,霸力集团因涉嫌非法开采贺州白面山矿段,贺州市国土、安监等多个部门对其开采的矿场进行了查处整顿;而在《贺州市政府2006年“十一五”规划纲要报告》中,霸力集团与当地政府合作开发的项目又出现在该报告的显要位置。前后天壤之别的态度,在外界看来更加扑朔迷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