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官过劳死获百万救助,凸显重庆打黑决心


2009年9月26日,深入基层、连续数月辗转战斗在国庆60周年安全保卫工作和“打黑除恶”专项斗争锋线上的重庆市公安局研究室民警程明因过度劳累,突发蛛网膜下腔出血、中枢性呼吸衰竭,经抢救无效,于10月1日9时55分不幸光荣牺牲。

今日上午,“金色盾牌·重庆人民警察英烈救助基金公益信托基金”(简称“警察英烈救助基金”)首次启用:于10月1日因公牺牲民警程明的家属获得了100万的救助基金。(10月4日《华龙网》)

该消息经网上发布后,引起了极大的反响,网民对牺牲民警程明的家属获得100万元救助基金,也表现出两种截然不同的看法:

一种是持赞成的态度。“黑恶势力”是老百姓十分讨厌的现象,只要是对打击“黑恶势力”作出过贡献的,就一定会得到社会的尊重,政府给予死者家属一定的经济补偿,老百姓应该支持。像程明这样的警察,在“打黑”中殉职,国家给予其家属一定数量的经济补偿,可以鼓励其他警察认真履行“保一方平安”的职责,对社会的稳定有着促进作用。

另一种持反对态度的则认为,那些建设高楼大厦的农民工,每天都在超负荷工作着,有的伤了身体,有的得了职业病含冤含恨离开了人世,可谁来管他,谁来救助?此外,该规定也大大高于《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对因工死亡职工配偶的救助标准,让人产生警察“高人一等”的感觉。

笔者认为,凡事有争论才是一个正常的社会,百分百赞成才是极为荒唐的。作为处于“转型期社会”的中国,很多社会问题通过“一事一策”来加以解决,是不得已的举动。就重庆“警察英烈救助基金”而言,显然是突破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的有关补偿、救助限额的规定,但其在重庆公安系统的激励作用则是毋庸置疑的。

持反对声音的,还可能因为对“英雄”、“先进”事迹的怀疑而产生的连锁反映,因为过去几十年,中国“笔杆子”创造出来的“英雄”、“先进”、“模范”实在是太多了。

程明作为一名很普通的警官,和老百姓离得很近。最值得注意的是,他生前只是重庆市公安局研究室的一名普通民警,和一线警察的职责相差甚远,应该较难具备和“黑恶势力”结盟的机会。此次有机会战斗在“打黑除恶”第一线展露才华,真正体现警察的固有职责,程明一定会表现出极大的兴趣和责任感,并最终导致其“过劳死”,具有较强的可信度。

重庆市在高调“打黑除恶”形势下设立的“警察英烈救助基金”,也应该是一种不得已的过渡性动。此次“打黑除恶”行动,其打击的对象,不但包括穷凶极恶的黑恶势力分子,还包括手中握有武器的“内鬼”,“打黑”人员处于相对危险的境地。为缓解一线警察的后顾之忧,以重金抚恤死者亲属,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激励参战警察的打黑的决心,凸显了重庆政府“除恶务尽”的决心。

我们应该旗帜鲜明地支持重庆市这一可以促进“打黑除恶”行动向深层次推进的激励机制。更希望重庆的“打黑除恶”行动,能在全国引起“蝴蝶效应”,让全国范围内掀起一股轰轰烈烈的“打黑除恶保平安”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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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打黑警官过劳病逝家属获百万救助(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