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行:交流篇(上)


自贡行:交流篇(上)(作者:本博客管理员)

 

 

以下第二部分是选取此次自贡行中的一些我个人觉得比较重要的内容来进行记述。因为各个议题比较零碎,大致上是按时间顺序一一记录。

 

1、中国的地区竞争制度

 

24日上午是“地区竞争制度与自贡经济发展”,主要内容是我根据张五常教授的《中国的经济制度》一文介绍有关的理论,这一部分内容因为是单向陈述,此处从略。

 

接下来的每一个议题,都是24日下午到25日(主要是24日)期间与自贡的朋友们交流学习张五常经济学的心得时涉及到的一些我认为值得记述下来的内容。

 

 

2、经济发展与保障最底层人民收入的关系

 

有一位朋友提出这样的问题: 张五常教授反对新劳动合同法、最低工资等,他是基于这一法律对中国的经济发展有害的立场来提出这样的意见的。但经济发展的最终目的不应该就是保障最底层的人民的收入吗?或者新劳动合同法、最低工资等是出于这样的考虑而推出的呢?更进一步,当中国的低廉劳动力的优势失去之后,我们怎么参与国际竞争,保持我们的竞争力?

 

当时我的回答大致是这样的。你这样的提问,似乎是把经济发展与保障最底层人民收入这两件事看成是互相对立的。可是,要保障最底层人民的收入,就得发展经济。经济不发展,蛋糕不做大,永远也不可能让他们分得更多的蛋糕。

 

而中国要怎样发展经济呢?这就要从中国目前的实际情况出发。中国的实际情况是什么?就是中国有着大量的低技术、甚至是无技术的劳动力,纯粹只能靠出卖体力来参与生产,因此其成本很低廉。现实的情况就是这样,你有大量的廉价劳动力,你用不用来生产?你不利用起来进行生产,你的成本就高,在国际市场上就失去一大竞争优势;反之,就可以在国际市场上占有很大的优势。这个答案,我相信任何一个有生意头脑的商人都知道该如何选择。所以我国主要靠发展劳动密集型的制造业来发展经济,是符合经济学上比较优势定律的理性选择。只有这要遵从经济规律来发展经济,才能使我们的经济发展得最快、最好,也就能令我们的蛋糕更大。此其一。

 

其二,你说要保障最底层人民的收入,但怎样才能保障他们的收入?最底层的人,没有技术,只有体力,所以他们的劳动卖不起钱,收入很低。怎么提高他们的收入?你可以有两个选择:或者是国家出钱把他们当懒人养起来,或者是让他们有工作的机会,自食其力地养活自己。前一个选择,姑且不论养懒人肯定不是个好选择,就算是,我们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也没有那么多钱去养起一大堆懒人。后一个选择,不但可以让他们得到收入,而且还可以让他们通过工作而学习到技能,从完全无技术、纯粹靠出卖体力变成有一点点技术,再从有一点点技术慢慢地学习到更多、更高的技术,积累起属于他们自己的人力资本,从而从底层摆脱出来,获得较高的收入。

 

今天上午我们一开始的时候就介绍了经济学上的“收入分配理论”,解释了要素收入是怎样决定的,解释了无所谓剥削的存在。所以你们不要以为工人的工资是由老板决定的,老板不能决定它们,决定它们的是“收入分配理论”这经济规律。如果政府以为它弄个新劳动合同法、最低工资出来,就可以“人定胜天”,即使违背经济规律也能成功地提升最底层人民的收入水平,那么改革开放之前的计划经济早就应该更加成功才对。事实却是,如果政府人为地强迫老板提升工人的工资,而这个工人根据“收入分配理论”就是不值这么多钱,老板的选择就只能是把这个工人炒掉。好比说,自从新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我就见过这样的实例:一个老板,他一直在犹豫要不要购买一台价值100万的机器,因为这机器太贵,所以他很犹豫不决。当新劳动合同法出来之后,他再也不犹豫了,马上就买下了那台机器,然后就以这台机器替代了相当一部分低技术的劳动力,也就是把那部分工人炒掉了。在此之前,这些人即使收入低,但还是有收入;在此之后,这些人连工作也丢了,一分钱收入都没有了。所以你说,新劳动合同法是保障了他们的收入,还是害他们失去了收入呢?

 

然后,你问到如果以后中国失去了廉价劳动力的优势之后怎么办。什么时候中国会失去廉价劳动力的优势?那是中国所有的无技术、低技术的劳动力,都通过工作而学习到技能、提升了自己的租值(人力资本)、于是同样是根据“收入分配理论”而使得自己的收入不再低廉的时候。如果有一天,中国到达了这样的境地,那我们应该拍掌称快,为中国高兴才对。因为这时中国不再是发展中国家,不再需要跟越南、印度这些国家在低端产品的市场上进行竞争——正如现在的发达国家不会再与我们在这些产品上竞争一样。我们的竞争力没有消失,我们的竞争力转移到中、高端产品上而已。但是,这应该是由市场自己发展,通过把所有无技术、低技术的劳动力全部“改造”完毕之后自行升级而成,而不是政府搞几个新劳动合同法、最低工资之类的手段就可以揠苗助长的。

 

 

3、如何发现关键的局限条件

 

这个问题是跟《经济解释》里的内容直接相关的。也是在24日下午的座谈会上,有朋友问及,如何在实际中运用张五常经济学去解释现象时,发现关键的局限条件。

 

我的回答是,这是一个实践方面的问题,有如问怎么在游泳里保持身体浮在水面一样,很难用语言在口头上回答,只能靠你在实践过程中去体会。我作了简单的回答后,一直相陪的吴鲜平又作了一个很详细的补充。他说,要在实际应用中寻找关键的局限条件,一方面是要靠经验,另一方面也要靠筛选。张五常教授在《经济解释》中提到过,现实世界里有八大局限条件,包括产权、成本、财富、知识等。在实际运用时,不妨按照在这八大局限条件中逐一筛选,例如先看是否有产权方面的问题,如没有,再看有没有成本方面的问题。这样一个一个地排除,余下的就很可能是我们需要寻找的关键的局限条件。

 

 

4、地区竞争制度并不确保每个地区都胜出

 

24日下午的提问中还有些是涉及到上午所讲述的地区竞争制度的。有一位朋友问,诚然像珠三角、长三角这些地区在中国这种地区竞争制度之中得到良好的发展,可是也有一些地区在这种制度下是表现得很差的,这是否说明地区竞争制度也有它的弊病所在?

 

我的回答是:对于竞争,很多人存在一种误解,以为竞争就是能让所有参与竞争的主体都成功。但这是不对的,竞争并不确保每一个参与竞争的主体都成功,它确保的只是做对的胜出、做错的被淘汰出局,因此从整体上是有利的。正如市场竞争并不确保所有企业都是成功的,而是确保哪怕是像通用这样的百年老店也要因错误而受到惩罚、甚至于破产——因此有些人拿通用也会破产来说明市场经济并不怎么样,这是大错特错。在计划经济的体制下,国企做得再糟糕也不担心会被淘汰出局,恰恰这才是最大的问题。同理,地区竞争制度确保的不是每个地区都胜出,它确保的只是做对的地区获得飞速发展的回报,而做错的地区则明显地落于人后,于是给了它们巨大的压力、促使它们要改弦更张。

 

 

5、金融监管当局的作为

 

还有朋友问及美国金融风暴所带给我们的启示。美国金融风暴爆发以来,一个普遍流传的误会,是认为这是自由市场失败的证明。而张五常教授在多篇有关的文章里已经清楚地阐明,美国的金融制度根本不是什么自由市场,而是政府干预与市场运作混合在一起的,而且还是最糟糕的混合,即政府该管的不管,不该管的管。但是,到底政府该管些什么呢?

 

我的回答是:在很久以前,张五常教授曾就金融监管的问题写过一篇文章,我记得里面有一句话大意是这样的。金融监管很困难,政府最好的做法,要不就是索性完全不管,跟大家说:那里是个赌场,政府是不管的,你有胆子就进去玩吧。但是如果给骗得倾家荡产的话,不要来跟政府诉苦。要不就是要管得极其严格,严格得像美国那样。这番话他是在美国的金融风暴发生的很久之前说的,我想,如果今天要他再说一次,这番话的最后一句估计他会把它删掉了。(这时在场的众人大笑。)所以,于今回顾,可能最好的金融监管,就是完全不管!只是要在事前就跟大家说清楚了,那是个赌场,你愿赌就服输吧。这样即使出了什么事,人们也没办法去埋怨政府监管不力,不会愤怒于政府声称他们有严格监管、结果还是害他们上当受骗了。

 

如果政府完全不管,会发生什么情况呢?我认为市场会自己自生自发地形成它们自己的监管公司,为投资者提供监管金融机构的服务。而这即使不是绝对完善的监管,但也一定比政府的金融监管机构要好。为什么呢?原因有二。其一,是一个政府要监管那么多的金融机构,那是忙不过来的,客观上有很大的困难。其二,则是主观上的原因。政府的金融监管机构,它对于金融机构有没有做出损害投资者利益的事情,是没有什么切肤之痛的。它不是投资者,没有拿出真金白银去交给金融机构,你说它能有多大的动力去帮你好好地看管金融机构?它又是政府机构,不是提供监管服务以赚取收入的私营机构,它做得好你又不会多发钱给它,它做得不好也不过是被你骂它几句,你说它能有多上心去履行监管的职责?但如果市场自己形成自己的提供监管服务的公司,一来可以进行专业分工,可能一家公司只是盯住某类投资、或某几家金融机构;二来它是收人钱财、替人消灾,收了投资者的钱就要替投资者尽心尽力地服务,这不是比政府主持的金融监管机构更有效率吗?

 

 

6、租值的概念

 

24日下午的座谈会是从3点进行到6点,据统计前后回答了二十多个题目。时间所限,座谈会不得不结束了,但与会众人的情绪都很高昂,在吃晚饭的时候,大家还在很热烈地谈论着各种各样跟张五常经济学有关的话题。

 

吴鲜平说起,他本来想让我跟大家解释一下租值的概念,可是没想到座谈会的气氛那么热烈,中间没有一点冷场,都空不出来一个时段可以说这个事情。于是我就在吃晚饭到差不多的时候,主动地说起要谈一下租值的概念。

 

仔细阅读张五常的《经济解释》,尤其是卷二与卷三,会发现张教授在不同地方是在两种不同的意义上来使用“租值”这个概念的。所以,当我们看张教授的其它文章提到租值时,要先想清楚他是在哪种意义上使用这个概念,然后再相应地理解,才不会出错。

 

一种意义上的“租值”,是《经济解释》卷二的第二章里说的“租值”。那个租值的概念最早起自“地租”的概念,地租以外的称为“准租金”,最后由马歇尔以“经济租”(economic rent)一词把它扩大成一个广义的概念。

 

古典经济学时期,经济活动主要是农业生产,土地是重要的生产要素之一。人们觉得土地与其它生产要素有一个很大的不同,即它的供应是固定不变的。普天之下就那么多的土地,无论土地分配到的收入(即地租)是高还是低,那么多的土地还是那么多的土地,不会增加也不会减少。于是就有人认为,地租是个多余的东西,因为即使不给土地分配收入(不支付地租),土地还是照样存在,照常供应。进而甚至有人(佐治)极端地认为,政府应该把一切税收负担放在土地上,因为即使土地的收入全部被征税征走,也不影响其供给。

 

无论地租如何变动,土地照样存在,照常供应。这句话是关键,关键在于前半部分(照样存在)是对的,但后半部分(照常供应)是大错特错。照样存在并不等于照常供应,如果只看到土地总是存在于那里,就以为它的供应都是一样的,那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了。我们都知道,土地可以选择成为农业用地、工业用地、商业用地、住宅用地……不同的用途其价值千差万别。而即使在古典经济学时期那个多半只能是选作农业用地的时代,是种粮食作物还是经济作物,具体种植什么农产品,种植什么品种,种植密度有多大……无数的选择存在,意味着无数不同的供应情况的存在。到底怎么才算是照“常”供应呢?因此,当地租的收入变动时,土地的供应其实是一直都在随之变化,若以为没有选择、因此没有成本、进而认为地租这收入是多余的,那是看的人少看了很多选择而已。

 

土地是如此,其它生产要素其实也是一样的。如张五常在《经济解释》卷二中举的猫王的例子。假设猫王还是当司机时的周薪是100美元,唱歌之后是10000美元,如果单看猫王是选择做歌手还是选择开车,那么唱歌的收入除非大幅下降9900美元之巨,猫王还是一直会选择唱歌。这样看,我们歌迷大可不必给猫王那么多钱,减去少于9900美元的钱他都还是会为我们唱歌,这9900美元看来是类似于地租那样多余的东西,称为租值。可是,谁说猫王选择了唱歌就没有别的选择了?他选择哪家唱片公司,选择唱哪首歌,选择唱的时候要不要多跳几下舞步,这都是选择,都会随收入的变动而增减其对歌迷的讨好程度。这样看,猫王的收入并无所谓多余可言,也就无所谓租值可言。如果把看问题的角度向另一个相反的方向推到尽的话,何止那9900美元是租值?做司机时的100美元也可以看成是租值。因为只要你给他钱,他就会去工作——无论那工作是做司机还是唱歌。只是从是否工作这个选择来看,只要有钱,猫王活着的时候总是选择工作,跟一块土地总是存在于那里是一样的。这样看,猫王所有的收入全部是租值,无论如何高低变动,都不改变猫王选择工作的供应行为,跟地租无异。

 

因此,这里的租值概念,是一个看选择的角度的问题,会随着看选择的角度不同而显得时有时无、时大时小——看得越细致,租值就越小,甚至于无;看得越粗疏,租值就越大,甚至于等于收入的全部。

 

另一种意义上的租值,其实就是资产价值,是生产要素参与生产所要求获得的收入的折现。这种意义上的租值与前述的租值的联系在于,以最粗疏的角度看选择时,租值就等于收入的全部。把这收入加入时间的维度之后,就是在时间上一连串的收入流,折现后就是资产价值。

 

其实,张五常教授提及租值这个概念时,绝大部分情况里使用的都是这种意义上的租值,即资产价值。例如“租值消散”里的租值,是指如果资产是无主的,竞争是不受约束的,人们就会一哄而上地争夺,使这资产所能带来的收入全部消失殆尽。又如《中国的经济制度》里说地区竞争制度之下,地区政府(县政府)追求的增值税收入最大化,就等同于追求了整体经济的租值最大化。这里的租值也是指资产价值,是指整体经济中各类生产要素的资产价值的总和。接单工业是帮助工人增加租值的手段,这里的租值是指工人的人力资本的价值,也是资产价值。

 

 

7、云南鲜花市场的例子

 

在晚饭的时候,吴鲜平又提及一事,说在博客里看到有人写了个例子,是关于云南鲜花市场的,说那里的市场是买方叫价,与别不同。他说本想让大家在座谈会时讨论一下这个实际例子,也是时间不够,就放在这吃晚饭的时候。

 

经过一番讨论之后,得出的结论是信息费用的缘故。云南那里的鲜花市场是面向批发商的,也就是买方都是批发商,他们又是面向零售市场上的消费者的,因此他们相对于那个鲜花市场里的卖方而言,掌握着更充分的关于零售市场的信息,也就是说,他们是信息专家。而由于那个市场竞争很充分,造价的可能性不大,所以由信息较充分的买方来报价,能最快捷、准确地定出反映这些信息的价格。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