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曙明 五十年代·胡风事件和肃反


  五十年代·胡风事件和肃反

  
      作者: 叶曙明

      1955年初夏,在批“小脚女人”的同时,另一场政治风暴,突然平地而起,这就是所谓“粉碎胡风反革命集团”的运动,并在7月变成席卷全国上下的肃反运动。

      当《人民日报》陆续刊登3批《关于胡风反革命集团的材料》时,许多人已经看到云层里透出的闪电了。胡风是一位知识分子,因为写了一篇《关于几年来文艺实践情况的报告》,被毛泽东判定为“或是帝国主义国民党的特务,或是托洛茨基分子,或是反动军官,或是共产党的叛徒,由这些人做骨干组成了一个暗藏在革命阵营的反革命派别”。

      7月1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展开斗争肃清暗藏反革命分子的指示》。7月3日的《人民日报》社论,把胡风和“放火、暗杀、爆破以及各种破坏统购统销和互助合作社”的反革命活动联系起来,别具一番深意。

  这些的暗藏的反革命分子无论在财政经济界、政治法律界、文化教育界和各党派、各团体中都有。这些分子不一定能像胡风分子们那样背诵许多马克思主义的词句,不一定会做诗会写文章,但他们也是在表现上“顺着”革命,称赞革命,阿谀革命,甚至在钻进了革命组织以后装得勤劳刻苦,以图骗取信任,却是同胡风分子相似的。这些暗藏的反革命分子的真正目的,都在找我们的弱点,钻空子,偷窃我们党和国家的机密,向帝国主义和国民党供给有关我们的军事、政治和经济的情报;或者散布谣言,煽动群众,制造纠纷;或者直接进行纵火、爆破、暗杀、暴动之类的破坏活动。

  听起来好像四面环敌,到处都是反革命,到处都有偷窥的目光,到处都听到磨刀霍霍的声音。令人不寒而栗。各省、市机关闻风而动,层层成立肃反领导小组。

      根据中央决定,华南分局于7月1日撤销,中共广东省委成立。陶铸任省委书记兼省长,赵紫阳为副书记兼省委秘书长,古大存、冯白驹为副书记兼副省长,林李明为副书记兼港澳工委书记、省监察书记。

      省委成立后的第一项工作,既不是农业生产合作化,也不是工商业和手工业改造,而是在省直机关大搞肃反运动。省肃反由副省长兼政法工作部部长文敏生主持。本来就是风无三日停、地无三尺平的政治领域,忽然又闻一片抓“小胡风”之声。

      陶铸在省直机关肃反大会上,声色俱厉地说:“现在有的单位不是首长领导,支部领导,而是小集团在那里领导;有的单位一半是党的领导,一半是小集团领导。”

  陶铸分析,广东问题,比全国都要严重。这是因为:一、广东社会复杂、毗邻港澳,那里有大量美蒋特务机关,千方百计破坏我们;二、广东解放较晚,国民党机关一部分逃跑了,一部分留下来,我们全包了,问题很多;三、解放5年来,我们主要是对付帝国主义,还没来得及清理内部。

        然而,3条之中,也许只有第一条,能够成立。第二条,那些旧政权留用人员,几经大浪淘沙,早已七零八落,一心要腾拿捣乱者,所剩无几,也起不了什么作用;第三条则更难解释,为什么剿匪、反霸、镇反、土改整队、“三反”、“五反”,乃至一年一度的整风,都不算“清理内部”?其实早在1951年的镇反,就把“纯洁内部”,作为一个重要环节,年年纯洁,年年清理,从不稍懈。“广东解放晚”,在头一两年,言之尚能成理,但今时今日的广东,和“解放早”的地区,已相差甚微。广东肃反,只是全国肃反运动的一部分。

      7月17日,省委给中央写了一份报告,又一次翻出历史的陈年旧账,作为广东党“严重不纯”的理由。

      报告称,广东自解放以来,干部队伍特别复杂,而纯洁内部的工作又做得差,三反与土改整队虽然是大的群众运动,但当时只解决了内部贪污腐化分子及“土改立场不坚定分子”的问题,后来清理中、内层也未形成一个大运动。因此,在广东没有一个“大的运动和斗争”,内部不纯、暗藏反革命分子的问题,是根本不能获得解决的。省委决心彻底搞好坦白检举,扩大战果,务求在这次运动结束时,能基本解决一些主要工作部门的问题。

      毛泽东对报告甚为欣赏,特别是它从历史的角度,分析广东情况,几乎把广东过去所有的问题,都和肃反扯上关系了。毛泽东在报告上欣然批示:“此件甚好。内有关于历史的估计。”他把报告转给了刘少奇、周恩来、邓小平等人看,并印发到北京各单位。过了一天,他又作了第二个批示:“中央认为这个文件是正确的。各地可能有同样的问题发生,可以参考广东的经验。” 由此可见,毛泽东对广东肃反经验的重视。

  1955年的肃反,与1951年的镇反,区别甚大。1951年镇反,基本上是针对国民党旧党政军人员、特务、土匪、恶霸,他们本来就是属于敌对阵营的;而1955年的肃反,则开始从革命营垒的内部,寻找阶级敌人了。

      由于与批胡风相结合,对高等学校、知识分子的震撼,尤为猛烈。中山大学的党委书记龙潜,直言警告教职员工们:“如有风吹草动,我在国民党回来之前把你们杀光还来得及。”多少人被这种掷地有声的言辞,吓得面如土色,股战而栗。多少人还没闹清楚胡风是何方神圣,就做了他的陪葬品。在广州市一间小小的中学里,居然也揪出了“胡风反革命集团骨干分子”。

        高等学校里风声鹤唳,学生分期分批进行学习。第一批不深入,就转入第二批、第三批、第四批,继续学习。每个班都成立战斗小组,决定斗争对象。华南工学院一位学生战斗小组长,后来讲述他们是怎么肃反的:

      当时我班(即现糖三)本已参加第一批学习,亦写过总结,仍说不深入而勒令参加第四批者。当时指定我为战斗组长,开会研究决定斗争对象时,我曾说,我班人少(只29人)大家还比较纯洁,没有什么问题。当即遭到教条主义者的批判说:别班既有,你班能无?当时既无片纸只字材料,又无任何线索,只根据同学平日言行,肆意提出怀疑,草草决定许英川(当时系团员)、吴某为班内斗争对象,并指示吾等去向同学收集“材料”,但都是一些平日的所谓“怪话”,但斗争时硬要说成是“反动言论”、“反革命言论”、“反革命行为”,进行白天黑夜斗争,并轮流派人看守所谓“老虎”。

      当时干部、同学为了怕戴右倾帽子,被迫拍桌子、瞪眼睛,动手打人。听来听去还是那几条“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坚决消灭反革命分子”、“不准狡辩”、“不准耍赖”、“不准滑过去”……把人斗疯了,还说是装疯扮傻……

      我当时带病参加,每天研究到晚上二三点钟,每天只有三四小时睡眠,有时还要守夜,精神紧张的程度可想而知。历时半月,我病势转重,医生说有转肺炎之虞,我曾请假半个下午去看病,即被扣为“逃避斗争”。

      这位战斗组长所说被斗疯的同学就是许英川。他的所谓“反革命证据”,据一位同学事后追述:“1955年秋天,许英川(糖三同学、团员)突成反革命分子,辅导员宣布他们掌握了材料。”

      除了许同学自报的历史问题外,其余均为捕风捉影。例如他和同学到越秀山游玩看见飞机飞过便为“刺探军事情报”;和班内一位同学接近就是企图发展反革命组织;辅导员提出“大胆怀疑”的口号,“不全胜不收兵”,把许平时讲的一些怪话,提到原则分析,为反革命言论,有反革命情绪,但你表面积极,所以是反革命两面派。

      斗争时质问:“坦白从宽,抗拒从严”,“人不坦白甘被处死,舍得开你的爸妈吗?”“人民要你死是很容易的,只须浪费一颗子弹”。许英川终于变成疯子,想自杀,被看守的同学制止,遂送进学院自设监狱¬¬——办公大楼的地下室,不久又转押公安局监禁多天,终于查无问题,放回学院,偷偷送回家乡。

      这位学生在精神逐渐恢复正常以后,重返校园,到处鸣冤叫屈,并写了一张《雷打火烧,我要活!》的大字报,描述他受到的待遇:

  我呼共产党万岁,就用木屐打我的嘴巴,用木板打我的脸。双手带上了日本式的锁铐,血不断的淌。还把我丢在院本部楼下黑暗的房间里的乒乓球台上,混身发痛,彻夜不眠。我的颈、臂被粗绳紧捆着,透不过气,昏厥过去了。他们还恐吓我,说要枪毙我。在这无法忍受的虐杀下,我的生命已处于死亡的边缘。

      这是一场急风暴雨的斗争,对于所有初出茅庐的青年来说,都是惊心动魄的洗礼。有人成熟起来,有人堕落下去。一位学生沮丧地说:“这种斗争是以群众的自觉斗争为名义,其实我们这些群众,只不过是一些摇旗呐喊的随从和附庸。斗谁,怎么斗法,这些都是上级布置好了。上级指示‘可以打一下’,我们这些血气方刚的单纯的群众们,也就随之挥拳舞脚的打了起来。”

      大家都处于极度紧张和兴奋状态,晚上开会经常至凌晨两三点,睡眠时间只有三四个小时。直至斗人与挨人斗的双方,都感到疲劳过度,神志昏乱。

      在高等学校开展肃反运动,是否有必要?在全省5所高等学校里,是否真有那么多反革命分子,非要开展一场“大的运动和斗争”不可?这是评价肃反运动的关键点。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云广英,作了明确回答:“在大、专学校中,并不是没有反革命分子,是有的;不仅有,而且不少。肃反运动不是搞得过火,而是没有搞得十分彻底。”

      (检察长说)总计运动前后(大专学校)搞出反革命分子和坏分子117名。此外,在运动中又交代和弄清了一般政治历史问题的共649人。运动中原来确定的斗争对象共有237名,仅占教职员、学生总人数的1.9%。经过甄别的结果,定了案是反革命分子的虽然是46名,但其余的人有一部分原来是属反革命分子,由于政策宽大了,不算了的。这种人有10名。

      据他说,在定案的反革命分子中,现行特务6名,现行反革命分子1名,历史反革命分子26名,坏分子13名;事后证明完全斗错的人有25名,“仅占斗争对象总数的10.5%”。 但华南工学院一位学生估计,“肃反在同学中斗了10%,教工中斗了20%,斗出的反革命分子只有1%。” 这个比例,和检察院公布的数字,相差甚远。


      对于肃反运动的斗争方式,也一直备受争议。根据后来的材料,无法确定,究竟有没有司法人员,从运动前期便介入学校的肃反,抑或只是由学生和教职员自己担任刑侦司法,自己担任法官。

      一位学生心有余悸地说:“肃反时,大都大胆怀疑,由浅入深由近到远,还发检举表给同学填,同学是相信党的,有的交代得快、多,有的交代得慢而少。领导上就根据这些决定斗争对象。如有些同学讲得深刻点,15分钟内就决定斗争他。斗争材料,大部分是根据自己交代和检举的东西,有些讲得慢的少的,合乎党委口胃的,就轻轻放过,或在扫清外围的原则下,批评一下就算了。有的为了避免斗争,伪造历史,如有的同学所写的历史90%都是假的。”

      “有人说,为了打倒反革命,人民的权利可以少一点,但这是违反宪法的。”另一位学生举出大专院校肃反时的违法现象:

  A、在斗争大会上打人,骂人,疲劳轰炸,斗至深夜。

  B、在院本部地下室关了几十人,教授、讲师、助教、工友、同学都有,不得自由,每天要直立坐着,不得交谈、看书……

  C、自杀者有其人,而自杀不遂者更多。有个同学跳楼跳了一只脚,只差一只脚便跳下去,还有一些同学自杀不成的。又有手镣、脚镣、五花大绑、疲劳轰炸、跪地板、跪竹片等……

  云广英检察长反驳,这不是运动的主流。党在组织上、领导上、政策上,都做了一系列规定,对每个对象的问题,均经反复甄别与调查,有充分材料与证据才定案,完全按照法律程序办理。他说,共产党对肃反中发生的错误,本着“有反必肃,有错必纠”的方针,一经检查出来,都作了善后处理。他在一份检察院工作报告中,针锋相对地指出:

  但是像肃反斗争这样隐蔽、复杂的斗争,只要认真进行,也就确实有些错误难以避免。同时,那些犯了错误的人之所以犯错误,除了极个别是假公济私、明知故犯以外,绝大部分是为了革命的利益、人民的利益而在无意之中犯的。因此,不应当怀恨在心,对他们记仇报复。当然,对于受了伤害的好人必须公开承认错误,进行赔礼道歉,并在参加斗争的群众中恢复他们的名誉。

      8月19日,广东省委发出《关于进一步动员全党深入开展机关肃反运动并在斗争中做好组织工作的指示》。全省首批开展肃反的410个单位,雷厉风行,仅省机关内部,就收到14.2185万份检举材料,揭发“潜伏于革命阵营内”的反革命分子和各种政治问题;“暴露”了130多个小集团,揪出了2931名反革命嫌疑分子和其他坏分子,罪名分别是特务间谍、反动党团骨干、反动会道门头子、汉奸、国民党军政警宪中的反革命分子、胡风反革命分子、敌对阶级中的反革命分子、进行现行破坏的反革命分子等等。全省有1.8456万名反革命分子向政府自首。

        各单位的政工人员,日夜不停,加班加点,编制《重点对象性质分类统计表》之类的表格。这些表格要求列明本单位有多少“特务间谍、反动党团骨干、反动会道门头子、土匪、恶霸、托匪(托洛茨基分子)、汉奸、蒋匪(国民党)军政警宪人员中的反动分子、敌对阶级中的破坏分子、其他进行现行破坏的分子(以上为反革命);反革命嫌疑、阶级异己分子、叛变分子、各种刑事犯罪分子(以上3项为‘其他坏分子’);其他坏分子嫌疑”。

      凡榜上有名者,按性质轻重,再分类归档,划为“甲级专案”、“乙级专案”和“一般专案”等,务求一切可疑分子,无所遁形于天地之间。

        除此以外,在全省机关内部,还弄清了3.1万人的一般政治历史问题。可以想象,那是一段多么繁忙的日子。这种政治能量的释放,相当惊人。不过,这并不包括大批既不是反革命,也不是坏分子,但被划入“另册”,内部控制使用的人 。

        按计划,大规模的肃反运动,将在1956年下半年,全面铺开,但1956年上半年,由于全国形势发生急变,党和政府忙于进行个体农业、资本主义工商业和个体手工业的“三大改造”运动,肃反运动,不得不暂时收缩。1956年3月,省委决定:

      (1)目前应当在人力上、范围上暂时收缩一下,即原则上小县以60至70人左右,大县以100人左右来进行当前的肃反准备工作,待肃反运动正式开始后,再适当地增加力量。因此,抽调力量太多的地区,应该立即调出一些(考虑是否从原计划5%的人力适当的减少至3%左右)去加强业务工作和生产工作;但是并不能因此而放松肃反准备工作。

      (2)今年上半年肃反准备工作面可稍放窄些,除县、区机关外,中、小学和厂、矿、公私合营工商业的肃反的准备工作可暂不进行,财经部门的供销合作社、银行等单位如果目前力量不足,也可以推迟些时候再进行。

        但这场肃反运动,仍持续了相当长的时间。人们已经疲态毕露了,时间拖得愈久,斗争面铺得愈开,政治的机能,反而愈见僵化;政治的格局,反而愈见狭窄。据省委肃反委员会掌握的情况,省直属文教战线,在原来斗争过下降的对象中,积极工作的约占20%,工作消沉的占60~70%,公开表达不满的占10%。其他各条战线,情况相仿。

       1956年9月,省委肃反委员会有见及此,下达了一份文件,提出肃反的“善后问题”。文件称:“我省先后在省直属机关、区党委、地(市)委、县(市)区的50万人中开展了肃反运动,查出了一批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坏分子;查清了许多人的长期未能解决的问题;大大提高了广大干部的革命警惕性,纯洁了内部,巩固了组织,加强了团结。成绩是很大的。”在充分肯定成绩以后,接下来该谈到缺点错误了,和任何一次政治运动一样,七分成绩,三分缺点:

      但运动也有些缺点和错误,主要是打击面宽了,错伤了些好人,因而带来了一些副作用,如有的人工作束手束脚,不敢大胆负责,或者怕说搞小集团,怕说关系复杂,不敢和其他人接近等等。为了克服缺点,纠正错误,巩固运动的胜利成果,克服某些消极因素,中央曾一再指示必须做到善后工作。在最近各省、市五人小组负责人会议上中央指示:“有反必肃,有错必纠”,并要求在束运动时一定要做好思想工作和团结工作。

      但如何善后,却没有更详细具体的办法,口惠而实不至。下达到基层,就更成了隔靴搔痒了。

      直到1957年5月,中央也感觉到必须对肃反采取某些善后措施了,否则,整个社会的情绪,都将陷于沮丧和消极。5月,中央召开会议,要求各地认真做好善后工作,以达到“消除副作用,增强团结,让消极因素变为积极因素”的目的。省委随即下达了一个善后工作的补充意见,总算提出了一些具体措施。

      要求各地和省直在肃反运动中,对肃反对象进行搜查而被携取的东西,迅速清查妥善处理;凡能退还而至今尚未退还的,应即退还;凡已丢失,损坏的要折价如数赔偿;所需要的赔款在行政费内实销。无法赔偿的(如结婚照片、恋爱信、日记本等)要诚恳的赔礼道歉。

      虽然较之政治生命的丧失,物质上的损失,不足挂齿。但能够略表歉意,总好过佯佯不理,摆出理所当然的样子。不过,这点点微薄的善后措施,很快,在1957年夏季的反右风暴中,被卷去得无影无踪了。反右成了新一轮的肃反高潮,诚如毛泽东所说,反右是一场“新式肃反”,于是,更多的人在运动中,好像刈草一样,成片倒下。

      在经过30年后,当时担任“省肃反五人小组”副组长的刘田夫承认,“这次肃反运动有过‘左’的倾向。如组织内部肃反,就搞得不切实,不准确,使一些同志受了不应有的委屈。”他痛心地指出,当时确有“掌握政策不够稳,小题大做,甚至搞‘逼、供、信’,出现冤假错案和打击面过宽的现象”。

      历次政治运动,都有大量的“个人受委屈”情况出现,问题到底出在哪里?肃反运动,对正在建立的法制体系,是一个考验。究竟谁有权把一个人投入监牢?是公安部门,还是检察部门?谁有权裁定一个人政治上的生死?是党委书记(或是支部书记、小组长)?是法院?还是某个单位的领导?更有甚者,只是用回形针别在档案里的一份查无实据的匿名检举信?

      在暴风骤雨式的阶级斗争中,法制观念,往往趋于模糊,以至于第二年(1956年)初,云广英要下令重新审查在肃反运动中,对反革命分子逮捕、起诉的案件。但大量冤案的平反,则要等到80年代以后了。

  风浪一起,所有“同资产阶级共呼吸的人”,顿时成了落汤鸡。肃反运动和批“小脚女人”,桴鼓相应,并驾齐驱,以收“左右夹击”之效。这种不怕疲劳、连续作战的作风,永不衰竭的斗争激情,确实给全体人民上了生动的一课。从此人心慑服,城乡社会主义改造的金光大道,已经畅通无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