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德利事件的启发:网络实名制


闫德利事件的启发:网络实名制

 

一名女子开博客,写文章并上传视频和照片,看样子长相还不错,却声称自己年幼遭继父强奸,后来又强迫她到北京一家洗头屋做“小姐”,而且在她有了男朋友之后,强行拆散。“小姐”滥交的结果是性病缠身,后果甚至还染上绝症艾滋病。绝望之际,在博客上公布了279个电话号码,声称这只是与她滥交的其中一小部份嫖客。让人恐怖的是,她确信已把艾滋病传染给了这些人。为了证明确有这样一个人,并且所言所实,博文列出了她老家的详细地址,家庭成员,还附有一张全家的合照。为什么要这么做呢?她说,烂也烂出名。接下来,她又解释,这么做是为了让她的爱人回来找她,她说,都已是半死的人了,希望与她的爱人在一起度过剩下的时光。

 

这个事件在网上迅速自动传播,传播速度之快,茫围之广,甚至于超过“关我鸟事,我是来打酱油的”,及“贾君鹏,你妈妈减你回家吃饭”,这类无厘头事件。读到这样一个事件,心情是沉重的,一个备受推残,没有尊严,对社会充满了怨恨,绝望到不顾一切地报复的女子,决意与人同归于尽。生活在同一个天空,他人的行为或多或少关乎你的生存。去年,汶川大地震,看到一幅画面,几个战士背着一位百岁老人从深山老林转移出来,感觉很温暖。这个行动传递了这样一个信息,我们的同胞懂得了生命的真谛,因此我们所生活的这个社会就多了一份安全感,哪怕遭遇大地震这样的天灾。然而,读到这样一个事件,就要思考,在两性关系中到底作了什么孽,没有爱意,只有瘟疫和仇恨。不要以为这个事件与你无关,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中,避免不了这样那样的不幸遭遇,其中多数无辜。当下两性关系中有很多作孽行为是需要反省了,爱与性的剥离会产生一系列恶果,性病,仇恨,沦丧。让爱回到性中来,即使是嫖,也要相互喜欢。如此就可以减少一些恶报。值得欣慰的是,这个女子说,希望与她的爱人在一起度过剩下的时光,对爱的渴望或许可以化解她的怨恨。那一刻,我真希望那个男人如她所愿。

 

幸亏,这个事件不是真实的,而是有人造谣。人是真的,闫德利确有其人,家里也确有那些人,也的确住在所说的那个地方;但故事是假的,闫德利是一家宾馆的领班,两次艾滋病病毒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这就是说熟悉闫德利情况的某人盗用她的名字,编了一个故事,发到网上,意图败坏她的名誉。这个造谣的人是谁呢?根据报导,河北警方和北京警方已联手破案,就让我们静待下面的剧情吧。事情发展到这一步,阅读的观感是进一步恶化了。一方面,那个编造的故事套到闫德利身上是造谣,她没干过那些事。但这个故事也有真实的一面,这个社会确有“小姐”的存在,性病,怨恨,报复也是事实。这也就是说在两性关系中作孽积恶是一个要反省的事实。在一个人气很旺的虚拟社区,点击量数以千万计的帖子,大量细节描写的是性技巧和性交易,从中看不到爱意。细节难以虚构,因此这些描写其实是作者的亲身经历。这说明一个问题,当下的两性关系,病变了。无论如何开放或者说放荡,爱与性不能剥离。另一方面,网络被一些人利用作为造谣的途径,这种行为传递的信息是,不亚于艾滋病传播的威胁,每一个人的安全感下降了,因为你被造谣中伤的可能性增加了。不要以为闫德利被谣言所害不关你的事,说不定下一个谣言的主人公就是你。

 

网络是一种新的低成本的传播媒体,此前有很多得不到利用的信息,现在可以被利用了,这也就是说网络使几乎每个人的选择都改进了。但是,网络使所有事件的成本都下降了,其中包括造谣。比如说,闫德利事件,造谣者凭一己之力把信息传播到如此广的范围,在以前是不可想象的。现在只要开一个博客,或在论坛里发一个帖子,如此而已。严格地说,并非因为网络,每个人被谣言所害的可能性就必然增加,闫德利事件的本质还是一种制度败像,即在网络中一些人的言论不受成本约束。这种不受成本约束的言论不限于造谣,骂人帖在论坛里或博客中随处可见,污言秽语。毋庸讳言,极富建设性的网络也存在脏地,在有利信息传播的同时也夹杂垃圾信息。但是现行管治措施不得要领,一方面删不胜删,滤太胜滤,另一方面言论的人为管治不利于信息和知识的传播,是谁赋予你真理的化身而裁定这个可以那个不可以呢?那么,有什么好办法吗?要知道网络中的垃圾信息根源于当事人的言论不受成本约束,当事人的言论之所以不受成本约束是因为匿名。因此,对付这种垃圾信息的有效办法,是网络实名制。

 

如果你太自由,我就必定很不自由。为了保护每个人享有最大可能的自由,就是对所有个体的自由设限,一个人的自由以不损害他人的自由为限。这就是自由的原理。网络,尤其是论坛,看似极自由,却讽刺性地出现了言语暴力。言论自由是为了思想的传播,言语暴力却导媚俗的倾向,这是另一种形式的言论专制。一些不同观点,很可能是真知灼见,却被骂得半死,不再出声,那些迎合大众口味的声音就在这样的气氛中形成了专制。言语暴力对应的其实是丛林法则,那种不受成本约束的言论不是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