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能否落实存疑虑,莫让“希望”变“失望”!
刚刚结束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的“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和“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指明了党建的方向、目标、任务,十分激动人心。如果《决定》的目标得以基本实现,党定会以崭新的面貌带领中国人民向“公平正义,稳定和谐”的社会主义强国迈进!
但是,广大民众满腔热情和美好愿景能否得到实现,则是值得思考的问题。想当初,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来“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人民群众奔走相告,激动万分。但是几年过去,回过头来对照当时的《决定》的落实和目标的实现,不免令人失望: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提出的任务、目标几乎无一实现,且对照社会现实,大都落空,很多反面出现了恶化和倒退。
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的目标是:
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总体目标是:通过全党共同努力,使党始终成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党,成为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执政党,成为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高效、清正廉洁的执政党,归根到底成为始终做到“三个代表”、永远保持先进性、经得住各种风浪考验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社会和谐、人民幸福。
逐一对照如下:
1、“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腐败现象愈演愈烈,立党为私,执政为贪,已经成为相当一批官员的“理念”。
2、“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
相当一批官员,以个人的主观意志执政,独断专行,违法乱纪,导致干群关系极度紧张,群体事件频仍。
3、“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高效、清正廉洁”
浮夸作风甚嚣尘上,开拓创新敛财贪腐的新渠道不遗余力,失职渎职高效腐败花样翻新,贪污受贿现象蔓延猖獗。
4、“社会和谐、人民幸福”
腐败与枉法盛行,社会不稳定因素急剧增加,人民群众发出“给我安全感”的强烈呼声,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同时,“端起碗来吃肉,放下筷子骂娘”的现象不减反增。
十七届四中全会又严重地重提和强调以上问题,就足以证明以上问题不但没有解决,且愈加恶化。
十七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崭新的亮点在于“从严治党”“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给人们以希望和期盼。人民群众普遍认为,中共中央以认识到党的建设存在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来明晰的任务和目标,任务振奋人心“有盼头”。疑虑的是,不但要“观其言”,关键在于“观其行”,能不能落到实处。民众认为:要想实现党建目标,关键是反腐败。“重庆打黑”取得了阶段性胜利,极大地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反腐败斗争的信心和决心。但是,俗说“上梁不正下梁歪”,“重庆打黑”至挖出文强、彭长健为止,即收宫,难道重庆黑恶势力猖獗,腐败泛滥,文强、彭长健就是“不正的上梁”。如果腐败分子仅存在于省、部级一下的官员中,那么岂不咄咄怪事?!不但颠覆了“上梁不正下梁歪”的世理,还颠覆了历代封建王朝反腐败“清君侧”的实践!如此反腐败,顶多把腐败限制在民众可以容忍的程度之内而已。难道仍然象“政治精英”关于“腐败是社会发展的润滑剂”一样,清除了腐败就会影响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难道真在“清除腐败就要亡党,不清除腐败就要亡国”的“两难定理”中摇摆不定,无法抉择?而只能在两者的夹缝中寻求暂时的平衡?
如果真的如此,民众的期望势必又向十六届四中全会那样,由“希望”变成“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