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日报是骗子窝!!!!!


 

新华日报收取赣榆刘顺武报道费6000元无下文

发布: 2009-8-22 21:09 |  作者: 朱孔剑 |   来源: 博客新闻通讯社  |  查看: 895次

       刘顺武,农民,江苏省赣榆县海头镇龙河村人,1945年生,比中华人民共和国还要长4岁。刘顺武有着40多年的上访历史,因赣榆县人民法院枉法,致使刘顺武至今仍然蒙受20多年的冤屈。刘顺武是赣榆县屈指可数的将赣榆县人民政府推上被告席的原告人,刘顺武不但为自己维权还经常义务帮他人代写诉状,代理官司。刘顺武不但在十里八乡闻名,在互联网上,刘顺武更是让赣榆县人民法院头疼,在谷歌、百度等引擎上搜索“赣榆、法院”等字样,刘顺武写的博客比竞价排名排得还要靠前。

       2004年,“电脑”、“网络”在一些农民眼里还很陌生的时候,农民刘顺武就已经开始学习电脑了,五笔打字,上网聊天,写博客,发帖子……这位60多岁的农民刘顺武玩得相当精。

       刘顺武的案子没能解决,说实话缺少媒体监督。‘记者’在刘顺武的眼里就像是再生父母,刘顺武朝思暮想。刘顺武纵然写了再多的博客,赣榆县人民法院也无动于衷,赣榆县人民法院就像一坨屎,越搅越臭。

       2009年4月25日,刘顺武接到新华报业集团的电话,“你是刘顺武吗?”

       “是的。”

       “在网上开博诉说冤情的是你吗?”

       “是我。”

       来电人自报家门:“我是新华日报记者,我叫龚建飞,关于你的案子,我早就注意了,我想帮助你,给你曝光,你看行吗?”

       刘顺武听了激动不已,忙不迭地说:“当然好了,那是我求之不得的了……”刘顺武嘴角上翘,心想:“这回有救了!真感谢新华日报!还是记者好!

       龚接着说:“我们帮助你,给你冤案曝个光,是很简单的事,但是我担心你的情况是否属实,…你要知道,我们如若报道错了,是要承担责任的,也就是说,我们为你曝光是要承担风险的。”

       接着龚又问刘顺武家与县城的距离和走法,并告诉刘说,他派报业驻赣榆的人陆敬林直接到我家与我面谈

       当日下午,一自称名叫陆敬林的男青年来刘顺武家。其自我介绍说是新华日报社驻赣榆工作人员,办公室设在赣榆汽车北站,其工作是广告宣传,不是搞新闻的,其是受刘顺武冤情感动,才与报社合作帮助刘顺武的。

       当日,陆敬林带走刘顺武的部分材料和相关证据。 

       第二天,刘顺武就去赣榆汽车北站查证,那里确实有陆敬林的办公室,但没见任何证件,碍于情面,刘顺武未要求出示相关证件。

       后来好人又受新华日报差遣多次来刘顺武家拍照和录像,言其用于曝光。同时要刘顺武准备6000元现金作策划报道费。

       09年5月4日,陆敬林又来到刘顺武家中,其首先介绍说:“新华报业网是新华日报报业集团主办,它是江苏省最大的官方媒体,是省、市乃至中央首长必看的媒体。”(还将新华报业网的页面打开给刘顺武看) 

       陆敬林还说:“…现实证明,凡大案、要案、冤假错案,只有在高官表态批示,或官方媒体曝光下,才能引起地方官员重视和认真对待处理;地方官员根本不怕上访、控告、和在非官方网站披露冤情,因为地方官员知道上级首长根本就不理会非官方媒体的内容。就你的冤案来说,只有官方媒体给你曝光,或上级首长批示,赣榆县法院才能重视和审理,…” 

       陆敬林不忘对刘顺武说:“新华日报要我代表新华日报向你承诺,只要你交6000元现金到位,我就和你签订《新闻策划合同》,只要签了《合同》,新华日报立即就按我们双方已拟好关于你案的新闻材料,按顺序在网易、天涯、江苏广电网、新华报业网同时曝光,报业并且还承诺,必要的时候,还可以在新华日报及其旗下的扬子晚报、南京晨报等报刊上同时披露曝光,还要直接与赣榆县法院沟通和催办,根据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和报道,直到你案彻底解决为止,…” 

       陆敬林还说,他们有中央、省、市首长的手机和电话号码。给刘顺武案曝光以后,报社还会立即群发短信给省市首长,告诉他们关注刘顺武案的情况。

       闲聊中,陆敬林还告诉刘顺武,那个给刘顺武打电话的新华日报记者是龚建龙,但是他的亲哥哥叫龚建飞,新华日报很有名的大记者。 

       如此,刘顺武对他们深信不疑,故毫不犹豫的与陆敬林签订了合同,并将高利借贷来的6000元现金交给陆敬林。并还另外签订了报业将在我案审结时,报业将根据赔款数额的提成比例“合同”。 

新华日报代表陆敬林与刘顺武签订的《新闻策划合同》以及收取刘顺武策划新闻费用6000元


       陆敬林收到钱后,当即电话告诉了新华日报。

       事实也确如此,他们真的在“新华报业网百姓呼声”栏,以《诉讼十九年 为何至今不审》为题予以报道了。 

       不几天后,又改为《诉讼十三年 赢了官司却无法执行》为题,两个题目共报道了20——30天许,忽然停止报道了。

       刘顺武向笔者说:“以上报道文章,并不是我们双方同意拟定的文章。”

       之后,刘顺武多次电话询问龚建飞究竟?其总借口回避搪塞;龚建飞在电话里告诉我停止曝光与他无关,并对刘顺武说:“你去告状吧!别再烦我了。”

       刘顺武还多次打电话给陆敬林,陆敬林躲避不与刘顺武见面,挑衅地对刘顺武说:“有本事你找到我啊!”

       刘顺武告诉笔者:“现在我已联系不到龚建飞(还是龚建龙?),也找不到陆敬林,其办公室也闭门紧锁!” 新华日报的这两个记者究竟是何方人物,刘顺武不得而解。

      其实笔者和新华日报也有一段不得不说的“故事”(另表),刘顺武听完笔者和新华日报的故事后,不禁惊诧,告诉笔者:“当陆敬林得知我和你认识的时候,千叮万嘱我,让我不要和你说这事。”

      其实,笔者注意新华日报这帮‘骗子’很久了,只是没有想到竟然骗到我的‘老’朋友头上,实在不得不惊叹,这就是党报,这就是江苏省委党报。

      看看龚建飞总管理的新华报业网江苏城市论坛就知道了:

 

       

截图中的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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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论坛管理员‘极限飞舞’便是新华日报龚建飞,江苏金湖人,新华日报策划部副主任、新华日报315编辑室主任、南京晨报消费调查专版责任编辑。新华报业网有简历:http://news.xhby.net/system/2008/05/07/010251867.shtml
 
赣榆版块版主:陆敬林,江苏新沂人,赣榆县公交公司广告部员工。
 
       笔者在其他版块(如连云港版块、金湖版块、盐城版块、新沂版块等)同样找到“……论坛总置顶稿费100元,版内置顶50元……”字样,也许就是新华报业网论坛财迷心窍,使得论坛十分萧条,没有多少人。
 
       那么像刘顺武一样被骗的人究竟还有多少?不得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