糊涂案!万元存款遭冒领,法院仅判赔7000


今日《扬子晚报》一篇题为《死者万元存款5年后遭冒领 邮局被判赔7000元》的文章,报道死者李某生前在邮局存款1万元,然而在其死了5年后,有人竟冒充李某将钱取走,邮局对此到底该不该承担责任?昨日,铜山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离奇案件,认定邮局工作人员存在失误,赔偿李某继承人本金及利息7000元。

该法院认为,邮局理应妥善保管李某存款,严格依照规定办理挂失手续,但邮局在办理挂失手续时并未审核李某身份证,其收取的户口簿复印件未能有效核实挂失申请人及取款人的真实身份,故对该纠纷负主要责任;李某也应当妥善保管自己的存单、账号、密码等重要信息,因其过错导致相关信息泄漏,对纠纷负次要责任。

该法院最后判决县邮政局支付李甲本金7000元及利息,并驳回了李甲的其他诉讼请求。

按说,邮局应该赔死者家属全部的本金及利息,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因为邮局有核对挂失人身份的义务。如果仅凭别人的户口本复印件,就嫩挂失别人的存折,那我们的存款哪还有安全感?

法院在判决前。应该要求邮局弄清楚当时是谁去挂失的,否则,应该由邮局承担一切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