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写书获减刑,是对法律的亵渎


       周久耕在未正式被判刑前,就已经写下了3.5万字的官场小说,摆出了一幅即将获减刑的架势。

笔者以为,“周久耕写书不可减刑”的理由至少有四点:

其一、贪官出书,是否真是这些贪官在狱中所写无法考证

其二、现在是“写书易”,“做出重大贡献难的时代

其三、写书获减刑,标准难量化,易滋生腐败

其四、狱中能写书、能做出“重大立功”,又何必要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