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的制度形同虚设,执行还需监督。国家确定了加大投资、扩大内需等十项经济刺激方案,各部委及地方政府按各自职能具体实施,应该不存在任何问题。可中纪委、监察部、审计署、发改委、财政部等部门为什么要成立联合检查组,长驻各地以监控投资使用过程呢?国家对项目资金的使用有严格的规定,每年都要严查项目资金的流向。地方政府和部门各项制度也非常健全。难道成立联合检查组,长驻各地以监控投资使用是多此一举吗?非也。原因就在于,地方政府和部门不能不折不扣的执行政策,总是有选择的执行有利于自己的政策和在项目中截留资金。国家和部、委心知肚明,不得以而为之。
二、联合检查组属于什么性质,费用如何解决?由中纪委派人组成的联合检查组长驻地方,是什么性质,如何监控投资使用过程?联合检查组人员在单位负有什么职责,至少实地监控两月,单位的职责谁履行?是不是单位富余人员?这些人下来检查监控工作,其吃喝等生活如何解决?若吃喝等生活费用由地方解决,存在不存在在监查过程中睁只眼闭只眼的问题?他们的工作又由谁去监督?
好的政策还需要好的执行。不能有效执行,再好的政策也只是一纸空文。国家对工作有规定,地方和部门又有各项工作制度,应该按制度办事就行了。可往往制度是贴在墙上给人看的东西,看得见,摸不着。这就往往造成好的政策不能好好的执行,如是,各种监督检查组应运而生,也就是拿纳税人的钱,多养了那些本不需要养的人。
严格按制度管人管事离我们到底还有多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