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案例借鉴百题-“产权证”办不下来有原因


16.房屋产权证和登记薄是确认权利人的法律凭证

[案例]:申老先生是一位归国华侨,想在大连定居,有人说,买房不一定要产权证,也有人说,买房必须办产权证,为此,申老先生想了解一下房屋产权证究竟有哪些法律效力?

[分析]:(1)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规定:购房申请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到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交易所申请房屋权属登记,领取房屋权属证书。房屋权属证书即产权证是房屋权属登记发证制度的具体体现;(2)《房屋登记办法》规定:房屋权属证书和登记薄是经过政府房地产行政机关审查确认,登记薄上登记后发给权利人的物权证明;(3)我国《宪法》规定: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有财产,保护公民的合法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国家法律对依法登记的房屋的法律保护体现为:确认产权,当房屋受到损坏时恢复原样,排除居住和使用方面的妨碍,赔偿他人造成的损失等方面。

[提醒]:《房屋所有权证》和登记薄是购房合法权利和财产权利的证明和凭证,购房时一定要购买能及时办到房地产管理部门正式颁发的、国家建设部统一印刷的《房屋所有权证》。

17.国家对房屋产权证颁发有规定

[案例]:毛女士最近在二手房市场发现房屋产权有好几种,除了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房地产交易所登记颁发的法律认可房屋所有权证书外,还有区政府或乡政府或单位房管部门甚至村……级颁发的,国家对房屋产权证颁发有哪些具体规定?

[分析]:国家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为维护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和房屋产权证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于1997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整顿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秩序的工作,各地均按照1993年正式颁发实行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一个市、县只能有一个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健全具有政府智能的房地产管理机构,即“房地产交易所和房地产发证中心”,依据开展房屋所有权统一登记发证工作,凡不具有政府确定的各地方行政管理职能的机构如区、乡政府一级、市、区土地规划部门、各单位房管处(科)以及村一级、房地产经营公司等,一律不得承担房屋所有权的登记发证工作。同年7月,建设部发布《关于制作颁发全国统一房屋权属证书的通知》,决定于1998年1月1日起在全国开始使用新设计制作的《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并决定由北京印钞厂统一印制。凡未按建设部指定厂家、未经建设部统一注册、统一编号印制发放的产权证是难以证明房屋合法产权的。

[提醒]:购买二手房最关键是要弄清楚此二手房是否具有全国统一注册、统一编号,并由市、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登记发放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如不是,则最好不要购买。

18.“产权证”办不下来有原因

[案例]:贺先生前几天在南关岭区域购买了一套“商品房”,购买时,开发商说“可以办理产权证”,可一晃三年过去了,也没有办理房屋产权证,每次找开发商时,开发商都说“是政府有关部门不给办”而打发。找了许多部门一问才知,此房屋所占土地是集体土地,尚未变性补交土地出让金,贺先生后悔不已。

[分析]:购买商品房、办理产权证是每一个购房者的合法行为和合法权益。近几年在产权证的办理上,绝大多数都是属于开发商的原因而办不了,开发商在解释产权证发放进度为何一再拖延时,一个常见的借口就是政府有关部门不给办。其实,根据《房屋登记办法》规定,房屋登记机关是指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大连市主管部门是位于五一广场的大连市房屋交易所),房屋登记机关在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后,凡权属清晰、产权清楚、项目资料齐全的,登记机关一般都在规定的时间内核准登记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不会拖延也不会拖着不办。而往往造成房屋产权迟迟办不下来的原因很可能是开发商那里,比如项目开发手续不健全,土地没有变性为国有出让土地,欠缴土地出让金,项目多建、超建、程序有问题等等。

[提醒]:(1)购买新建商品房一定要看开发商有无《商人房预(销)许可证》、有无在房地产交易所登记备案;(2)购买二手房,要查看有无《房屋所有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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