旋风说法


       前一段听某大学法学教授一次讲座,据他自己将他经常参与全国人大的一些法律条文的起草研究工作,这些咱都能接受,瘸子里面拔将军吗,找不到其他人了怎么办,但讲座中大讲特讲什么“法治”与“法制”一字之差的伟大意义,让人听了时时地冒虚汗,讲胡总书记十七大报告利用了“法治”而没再用“法制”二字,标志着我国从“刀治”走向了“水治”也就是“人治”“专制”走向了“民主”,意义多么的伟大云云。还大谈什么“良法”“善法”,就是要取消死刑呗,罪恶再大无非是换个地方享受呗,听了实在汗颜,还法学教授呢,怎么说也是文科生范围的啊,竟不知道“治”与“制”的区别,不知道名词动词,俺就知道“建立法制的国家”就要用“制”,“要依法治国”就要用“治”,就这么简单,不能胡诌,还洋洋得意的沾沾自喜地搞了个什么重大理论似的。
       依我看,没有法是不能的,但法绝不是万能的,过高地强调依法治国是扯淡的
       1、法就像麻袋装石头,一条麻袋好比一个国家,每块石头相当于一个法,装大石头虽说装得少些,空隙也大(所谓地法的漏洞),但每个法(石头)所包容的就多,将大石头破碎,装的要多一些,包容的也少些,所谓的将法给细化了,空隙虽说也小了(漏洞小了),但是却增多了。
       2、法是解决矛盾的,矛盾的焦点往往是对法的理解不一致(才打官司),或适用的法律不一样,法与法之间也产生碰撞,法律越多这种碰撞越多,相当于制造新的矛盾,所以靠法解决矛盾永远也解决不完 
       3、法是解决矛盾的,矛盾无时不有无时不在,且事物都是运动的是发展着变化着的,是不一样的,矛盾也是不一样的,产生一个矛盾就立一部法显然是不可以的,那是掌权者对于要解决的矛盾不想深入实际、不想调查研究、不想实事求是解决问题的一种懒惰行为,是教条的机械的孤立的静止的形而上学的工作作风
       4、利用法律解决问题的也是一帮子有思想的人,用法执法的人不是机器人,这些人的思想有好的思想也有坏的思想,加上矛盾的多样性,需要他们的思想将这些矛盾与哪些所谓的法进行啮合,所以人为性也很大,与党的各级组织拿着政策规定去研究所解决问题的方法一个样,甚至不如党的一级组织去研究解决得好
        5、所以一个国家有那么一部根本大法,有那么几部极法就行了,所谓的极法或称酷法,就是执行极刑的法,杀人越货、贪污腐化之极、罪大恶极----杀之,当前我们国家就是刑罚太软,总受所谓的“良法”“善法”的影响该杀的不杀该砍的不砍,在“狗与狗说话的地方”---监狱里面还好吃好喝,不准打不准骂,实在郁闷
        6、事物的发展是波浪式前进螺旋式上升的,社会的发展也应是如此,社会主义既然是从“法”制的资本主义制度上发展来的,就要有些资本主义前面的封建主义制度的专制的影子,当然这种“专制”是升华了的是与封建的专制完全不一样的,只是螺旋式的影子而已,所以还是要靠党说了算,不能靠所谓的“法”,当然最高的党要有方法能听到最基层的党的声音,现在的党代会虽说是一种方法,但做得不好,五年一次全国的党代会,党代表的作用就开会的那几天,还主要是研究党的报告,远没有全国人大代表的作用大,七千三百万党员与十三亿国人相比虽然是少数,但它仍然是十三亿人民群众的先进代表,更何况从他们之中产生的党的代表,目前党的代表作用不大(与人大代表比),普通党员中又有多少下岗的、失业的、为了糊口而在社会中挣扎的,更别谈他们的先进模范带头作用了,基层的矛盾现在大有星星之火燎原之势,靠“法”是解决不了的,靠各级政府的人大代表也是解决不了的,还是要靠基层强大的党组织,这是毛主席早在三湾改编中将支部建在连上所证明过的,但是目前三大问题值得思考:普通(群众)党员的吃饭问题,没得饭吃就别谈模范带头作用问题;企业大部分改制了,他的党组织对谁负责对谁服务的问题,是对员工吗?;广大农村自治了,他的党组织瘫痪问题。说穿了这些都正在极力的削弱党的执政能力。 
      杞人忧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