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梅河口: 几多市民痛失家园


吉林梅河口: 几多市民 痛失 家园

  

        ——梅河口市强制拆迁是合法还是违法

 

 

核心提示:

 

接到吉林省梅河口市市民王海英的投诉梅河口市法院将对其合法民房实施强制拆迁,两位记者前去采访却遭遇暴力。市民自认为周密的防御措施如同螳臂当车,在轰鸣的吊车作业下,一座合法的民房轰然坍塌,同时坍塌的还有人民心中法律的尊严……

 

一座平房与刚建起的商品房极不和谐

 

   在吉林省梅河口市水岸二期建筑工地钢筋水泥垒起的楼群里,一座平房醒目异常,这便是向本社编辑求助人王海英的家。她的丈夫每天关在大门紧锁的院子里看守家园,一关就是一年有余。略有风吹草动就爬到房顶,随时准备对付强制拆迁。三个煤气罐和许多装满汽油的瓶子分放在院子各个角落,两条大狼狗卫士一般地巡视着,随时待命,准备决一死战……

 

   这剑拔弩张的场景似乎只在电影中对付敌人侵犯的情形下才有,可是这场景却着实地在水岸二期工地上演……

“做好防御措施”的王海英的家

 

强迁困惑  我们的权益哪去了

 

求助人王海英告诉记者:“自从房管局下发拆迁公告,开发商从未与我们正式地谈补偿问题,从未出示过任何证件,每次都是派人威胁恐吓,从评估的十一万到十七万五,与我们房子的实际价值相去甚远。同期的其他被拆迁户,很多都被开发商雇佣黑恶势力人员威胁、恐吓、打、砸、抢等方式一一地吓跑了,违心地在拆迁协议签了字。如今只剩下我们这三家开发商眼里的‘刁民’、‘钉子户’。我们从他们对待已搬走的那些人家的方式中吸取经验……经过深入了解,才发现拆迁许可证已经过期并且没有续签,就是说现在他们的一切拆迁行为都是违法的。我们不明白的是,违法的拆迁行为为什么还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我和丈夫都没有工作,半生辛苦攒下这座房子,在这里做些小生意维持生计,原以为可以了度一生,可是2007428得到拆迁通知,我们的梦濒临破碎。作为共和国的公民,我们不是不支持城市建设,但条件是必须依法得到合理的补偿。在未与开发商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市建设局将我家诉至法院。本以为法院会依法判决,可笑的是,我们梅河口市人民法院竟公然支持开发商的违法拆迁行为,于2008421下达了行政裁定书‘准予强制执行’。425,法院又对我家下达了强制拆迁公告!”

 

记者看到吉林省梅河口市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08)梅行审字第1号裁定书,并未给当事人上诉期限。法院的违法裁决,使王海英一家感到在梅河口没有讲理的地方。他们拥有合法的房产证和永久国有土地使用证,已成为一片废纸。而面对名为强制拆迁实为强取豪夺的行为,王海英说:“我们这样的弱势群体只有拼死保卫家园,我和丈夫商量好了,万一他有什么不测,我会替他讨回公道,安排好孩子后我就随他去……”

 

王海英很激动,记者劝导她:“不要出此下策,做出过激行为后果不堪设想,你们争取权益,要一个合理补偿,不就是想将来更好地生活吗?如果命都没有了,还谈什么幸福?要相信我们的党和政府会给你们一个公正的说法。

 

不速之客  记者再吃闭门羹

 

为了避免偏听一面之词,20085239,记者来到梅河口法院了解情况。负责外宣的管理科王科长要求记者到梅河口市市委宣传部外宣科登记备案才能接受采访。920分,记者来到梅河口市委宣传部外宣科,邱沛搏科长热情地接待了记者。经请示通化市委宣传部,与建设局、法院、国土局等有关部门联系,相关部门同意记者采访。

 

1050分,记者来到梅河口市建设局,采访了李学军局长。李局长了解相关情况后对记者说,你们的采访对我们工作是一个促进,这样能避免矛盾激化。这件事请不要曝光,被拆迁人有什么要求,请你们帮忙沟通一下,如果是补偿不到位,我们可以帮助协调。最后李局长希望记者星期一与其联系,共同协调王海英的拆迁事宜。

 

下午330分左右,记者来到梅河口市国土局土地储备中心,想了解一下王海英反映的拆迁许可证无效的问题。可是储备中心一位工作人员说主任、局长不在,所以没有看到相关文件,被告知星期一再去采访。

 

下午440分左右,记者再次来到梅河口市法院。在登记处要求采访办案人员刘振林,上午负责接待的人说:“打个电话,看刘振林在不在?”大厅内一个便衣人员厉声说:“刘振林?开车走了,送客!”

 

记者历险  遭遇暴力与恐吓

 

525(星期日)1730分许,记者突然接到了王海英的电话:“法院正在强拆我家的房子,能不能请你们到现场看看……”

 

记者无法拒绝一个尽乎绝望者的请求,乘出租车赶到现场,远远望去,那座平房围墙已经被拆出了一个很大的豁口,犹如百姓心头难以抚平的伤痕。再看周围人头传动,有围观的,也有戴头盔、手中拿警棍的。记者在车内刚拍了几张照片,三四个不明身份的人奔将过来,把相机抢走,交给一位坐在警车内的人。又疯狂地将记者拖下车,关进工棚里进行恐吓。又一个未穿警服,自称是梅河口市法院执行局张新的人对记者吼道:“你们香港记者在国内采访必须经过香港的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到国内外事办登记才能采访。我们正在执法,没经过我们批准,谁叫你采访、拍照?” (编者注:香港没有新闻出版总署,负责新闻出版工作的是香港影视与娱乐事务管理处)。记者据理力争:“你们如果是依法执法,有什么怕采访的?知情权是每个公民的权力,别说我是记者,我就是一个普通公民,也有这个权力!”“你是假记者,我们已经通知了安全局、公安局,把你当间谍抓走!”僵持了半小时,同行记者也遭遇了那几个人的推搡,一个拿警棍的人还向她举起警棍恫吓……同行记者打110报警,梅河口市解放派出所的同志才将记者救出。整个过程梅河口法院那些所谓的执法者没有一人向记者出示能证明其合法身份的任何证件。

 

这时候天色已经暗淡,犹如一个不透明的覆盆,有些压得人喘不过气来,但人们还要在这覆盆之下苦苦挣扎……

 

记者从派出所回宾馆后,接到了王海英的电话,告知她已经被人带到法院。记者担心王海英的丈夫做出过激行为,致电其亲属,生命安全高于一切,规劝其一定不要做傻事。大约晚上1040分左右,记者得知王海英的丈夫已经平安地撤离了那个是非之地,并到法院将王海英接回,总算松了一口气。

 

一场风波总算暂时平息了,可是问题依然存在。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梅河口市相关部门为了满足开发商的需求,补偿未到位的情况下,对一些被拆迁户实行强制拆迁。五个拆迁区内都曾发生过此类违法强迁事件,有的拆迁区还有严重的刑事案件发生。

 

螳臂当车 合法民房变废墟

 

526上午,王海英告诉记者,房子已经被拆除了。她向记者讲述了经过:“525日晚6点左右,也就是你们记者拍照前十几分钟,一辆大钩机把我的前房钩倒了,我爱人惊恐地从屋里出来,只见几个手持电棍的人从外面往里冲,两条看家犬也吓得躲了起来。只见外面围了大约一百多人,二台钩机在一旁,我仔细看了一会儿,才从一群人中分辨出几个是法院执行局的人。当时他们没有穿警服,头戴工地的安全帽,与工地工人装扮一样。我看寡不敌众,才劝爱人从房子里走出来,双双被带进法院,被迫承认错误。晚11点才得以回家。第二天早上,我们的房子还是变成了废墟……”

 

527中午11时,梅河口宣传部外宣科邱科长将被梅河口法院执行局强行夺走的相机还给记者,但相机内有关梅河口法院强制拆迁民房的图片全部被删除。他告诉记者相关部门正在协调王海英拆迁及补偿事宜。

 

由于两位记者被人从出租车里拖出来,事后才发现,相机的广角镜和相机包落在出租车里丢失。梅河口市法院委托宣传部赔偿记者500元,记者已收到汇款单。

 

截止发稿前,相关部门没有任何人找王海英协调此事。在此期间,记者多次接到梅河口市民的电话,反映同一问题:梅河口市类似的强制拆迁还在进行……

 

记者手记:

 

强行收买意味着公然掠夺

 

 

不顾个人私有财产的合法性,强行收买更意味着公然掠夺。梅河口市有部门无视中国《物权法》的有关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动产和不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力”;“征收单位、个人、住房及其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在非公共利益的情况下(商品房开发、谋利为目的)的旧城改造中,拆迁者和被拆迁者之间应该走平等为主体的协商道路。”而此次事件中,梅河口市法院充当了极其不光彩的角色,公然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中“未向被拆迁人提供相关补偿不得实施强制拆迁”的规定,对被拆迁人实施强制拆迁。

 

http://www.rmwq.com.cn/mcontent.asp?id=2040&pro=

中共中央大力倡导人性化拆迁,三令五申要建设和谐社会,可是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却在合法外衣的掩盖下,屡屡发生无视国家法律法规,滥用职权,官商勾结,与民争利的事件。这些事件真实地反映出法律及道义天平的严重失衡,拷问着执政者的社会良知。城市需要发展,人民的利益也需要维护,如何能找到群众满意和经济发展的最佳结合点,时刻考验着相关部门的执政智慧与应变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