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安全生产的自我救赎


 

         身陷“安全门”的山西惊魂甫定,便开始了新一轮更猛烈的安全治理风暴。
要深挖重大事故背后的腐败行为,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实现事后追究向事前、事后追究并重转变。事前追究是对人民生命负责,是对干部队伍负责,也是对责任者本人负责,对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要视同发生事故严肃处理。这在山西要成为一个制度。山西省委书记张宝顺称。一度为人诟病的“事后追究”安全事故问责机制在山西走到了拐点。
事实上,在拥有上万座煤矿、非煤矿山和尾矿库的山西,安全生产一直都是老生常谈的话题,但一系列灾难事故仍然接踵而至。张宝顺一针见血的分析说:“目前干部队伍中最大的问题是工作不落实,特别是一些领导同志不负责任、不深入一线、不采取得力措施。”
襄汾溃坝事故后不久,山西省政府提出建立长效安全生产机制:一是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制度。二是厅()际联席会议制度。三是联合执法制度。四是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五是事故约谈制度。六是事故、隐患举报制度。七是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八是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九是重点专项督查制度。十是行政问责制度。山西省代省长王君表示要十管齐下,始终保持安全生产的高压态势。
 据山西省内媒体报道,这十项制度致力于“抓落实”,可操作性很强。如行政问责制度中,对发生多大的事故,免哪一级、免什么人等都有详细规定;责任谁来落实?怎么落实也都很清晰。如果十项制度出台之时,还有人担心制度是否能走下墙面,汾阳官员的落马则无疑让山西的决心纤毫毕现。
 20089月下旬,长治市委、市政府向群众发放96万张印有市委书记和市长电话的名片,号召人民积极举报安全生产事故和隐患。
 截至20081020,大同市彻底关闭了83家生产规模较小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煤矿,并表示对关闭煤矿不彻底,造成死灰复燃甚至发生事故者,将给予免职、撤职处分,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20089月末开始,在山西省电力公司的配合下,阳泉市对51座非法矿山停止了电力供应,并对辖区内各类高危和重要用户的供电情况进行拉网式逐一排查,对证照不全的非法、违法用户坚决予以断电。
 与以往的安全整治不同,这一轮的“安全治理风暴”不仅仅限于煤矿。“9·8襄汾特别重大溃坝事故后,山西省水利厅加大了该省水利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研究部署。重点对当前蓄水的水库、实施除险加固的病险水库、在建工程和蓄水的水保淤地坝进行了全面检查;山西省交通厅则为进一步调动该省交通系统搞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积极性,推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工作深入开展,专门设立了100万元安全生产奖励资金,主要用于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完成先进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先进个人的奖励。山西省各级党政部门的介入使“安全”成为了山西各行各业时下的关键词。
 近日,山西省委提出将安全发展与转型发展、和谐发展并列,共同作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要载体和战略重点。“对山西这样的能源资源型省份来说,做不到安全发展就谈不上科学发展,也谈不上以人为本,谈不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甚至基本生存权利,更谈不上社会的和谐、干部队伍的稳定。”张宝顺对“安全发展”的定位或可开启山西自我救赎的另一扇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