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说来,在目前我国的农民肉牛养殖专业合作社中,由企业、大户、技术推广部门领办的居绝大多数,这些领办者往往基于稳定货源和降低交易成本的初衷,组织小农户进行生产。毫无疑问,这些合作社很大程度上为农户解决了市场、肉牛养殖技术、资金等难题,但是,在利益分配上由领办者来决定,广大分散的小农由于组织程度低,没有发言权,使得合作社的按交易额返还以及民主管理体制流于形式,因此无法获得合理的回报。更为重要的是,由于领办者和小农户之间的松散的关系,农户和领办者之间的履约率低,尤其是在价格变化有利于小农户的时候,使得领办者遭受极大的损失。肉羊养殖.此,小农户和领办者之间需要更加紧密的利益关系的结合,这就需要真正把小农户组织起来的合作社作为小农户和领办者之间的纽带,来权衡领办者和小农户之间的利益平衡。这正是目前合作社发展中的症结所在,也是最困难的问题。只有真正组织起属于农民自己的合作社,才能既保护小农户的利益,也保护领办者的利益,从而使合作社健康发展。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首要任务是使农民能够自己帮助自己,根据当地条件,因地制宜发展。而不是一味追求农业结构调整,这样合作社的发展就能够使小农户受益,并能够缩小小农户与社会其他群体日益扩大的收入差距。为此不应以合作社的规模来衡量其价值的大小。
农民专业合作社为推动农业发展、提高农民收入的重要力量。在大力推进新农村建设的进程中,波尔山羊养殖.民专业合作社是一个重要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也是新农村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他建议,要加强领导,创新体制与机制,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要鼓励和支持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做大做强,向高层次的联合与合作发展。同时,倡导专业合作社与龙头企业建立互相入股的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机制;支持农民肉牛养殖专业合作社创办真正意义上农民自己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