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直销的“雄鹰”
--月朗,能够成为民族直销的骄傲吗?
上篇 不公平的“条例”,必然得出不公平的结果
自从前些天发表“月朗,之警示”一文后,我自己也反复在读这篇文章。生怕会引起读者和月朗的误解:以为我在“揭人之短”,尤其是关于“月朗传销”的论述。其实中国几乎所有的直销公司(拿到直销牌照的和没有拿到直销牌照的,甚至根本就不想拿的)都具有这样的“传销特征”。我说这个话是负责任,是极其负责人说的,并非空口乱说。我曾经发表的文章,诸如“中国直销的终结”、“一个多余的争论”、“为直销正本清源”、“为‘传销’翻案”等都是在“阐明”这个观点。所以读者千万不要误解,不要以为我在告月朗是传销,不是的!这里暗藏着三个目的:一是惊醒月朗的决策者,如果不明白直销和传销的本质区别,月朗的辉煌恐怕是难于实现的(就像世界直销霸主安利公司一样,如果它存在大量的传销现象,安利就不会成为今天世界直销的枭雄的),这跟“大爱”、所谓系统、卓越产品无关;二是告诉读者,不要以为“拿了直销牌照”就永远没有传销了。这个“心理暗示”会使得善良的人们被误导;三是给政府建议:对传销的监管和立法应该从其本质下手,任何本末倒置的“法律法规”不但无益于直销行业的稳定,还会误导消费者,甚至还会给直销行业制造不必要的混乱和伤害。
现在人们判断一家直销公司是不是合法?是依据《直销管理条例》来判断;一家公司是不是传销是依据《禁止传销条例》来判断。之所以当今“圈内人”对直销“糊涂”、对传销“糊涂”;“圈外人”被媒体搞得“晕头转向”,甚至到了一听“销”就“惊恐万状”的程度。是因为有几个概念就“糊涂”。比如直销到底是什么?就是说什么是直销?直销和传销到底有什么区别?就是说到底什么是传销?谁能告诉我?谁能整明白?
如果依靠《直销管理条例》中的直销概念来判断一家公司是不是直销,那太简单了:除了那20家获得直销牌照的公司是直销外,其余的统统不是直销公司。由此结论是:月朗不是直销公司、天狮不是直销公司,还有无数个的无数个的(没有直销牌照的)按照直销模式来运作的公司都不是直销公司。我们不去抠《直销管理条例》里面关于什么直销概念的字眼,我们从普通常识来判断一家公司是不是“直销”就是很简单的一个推理:政府发直销牌照的就是直销,没有发牌照的就不是直销。如果这个推理是对的,那么又会出现这是一个可笑的逻辑推理:一家公司是不是直销,不是由直销这个事物本身的特性所决定的而是由一个国家的政府所决定的。你看:有直销牌照你就是直销;没有你就不是。你要是没有“直销牌照”,你还敢做直销,“我”就干掉你,因为你不符合“我”的规则。如果以上推理是正确的,那么这样的场景出现就是对的:一种是我就做直销,我就是不拿“你”的那个直销牌照,看你怎么办,抓到算你的,抓不到就是我的(一般90%以上的小型直销公司都是这个态度);另外一种是我申请拿直销牌照,你不给是你的事,不是我不申请(一般大型直销公司都是这个态度)。
所以“你”是不是直销,不是你是不是“做直销”而是“我”让不让你“姓直销”。这个违背道德的做法必然导致事物(直销)产生极大的混乱。就是说中国的《直销管理条例》是要修改和完善的。为了进一步让读者理解到这一点,我们来打个比方:比如说“你”说那是“西瓜”,“他”说不对,那是“西红柿”。政府说:你们都别争,我来出个《西瓜管理条例》,符合条例的是“西瓜”,不符合的就是“西红柿”。我们都知道,要判断它们到底是“西瓜”还是“西红柿”,是不是应该由“西瓜”和“西红柿”这个事物本身的本质特性去判断?当然是,不然就会出现:一个老百姓上街买菜,结果分不清什么是“西瓜”,什么是“西红柿”,就打个出租车到政府办公大楼询问“西瓜”和“西红柿”的区别,这样一个笑话。读者不要误解,以为我这样说就证明政府出台的《直销管理条例》就是不对的,不是。出台“条例”是必须的,因为直销市场实在是太乱了。另外,任何一种新生事物是不是要有一个存在和发展的过程,谁也不是一生下来就什么都会。制定“条例”的是人麻,是人就不允许犯错误了?我们哪一个人在成长过程中没有犯过错误呢?!
月朗为什么会被说成是“传销”?根据以上的推理再明白不过。另外一点就是它发展迅速,抢了“别人”的饭碗麻。但是这个合理的竞争我认为是市场经济成熟的标志,如果不允许有正当的竞争,那么就无市场经济的说法。只要你的竞争手段是道德的就可以。月朗要不是传销,怎么办呢?根据以上的推理也再明白不过:拿到直销许可牌照。也就是说,即便月朗过去是传销,只要拿到直销牌照了,就不是传销了。我再说的直白一点:你拿到了直销牌照,你仍然传销也就成了对的事情了。这就是为什么那些获得直销牌照的公司,过去被打击是传销的公司,一旦拿到了直销牌照(护身符),即便是还在做传销也就不打击的原因了。
那么拿到直销牌照,要有什么样的资格和条件呢?设立一定的资格和条件是必须的。但是如果设立的这个资格和条件不合理,那么就是引发“边沿交易”,并且还会使得自身陷入“泥坑”进退两难。比如“投资者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提出申请前连续5年没有重大违法经营记录;外国投资者还应当有3年以上在中国境外从事直销活动的经验”。
“在提出申请前连续5年没有重大违法经营记录”,我可以肯定地说:全世界99%的初始直销公司,它只要是采用直销的方式,几乎100%都会出现传销现象。为什么呢?因为它的直销员,它是无法控制其“思想和行为”的。安利公司是全球最大的正当直销公司,发展了半个多世纪,到今天它都无法控制,你凭什么说,你今天才开始做直销,传销你就能够控制得住了?也就是讲,你今天在中国(在任何一个国家都一样)创办直销企业,要想5年之内没有传销想象是绝对不可能的,不要说5年,就是5个月都是不可能的。直销和传销是相伴相生的,它们“两个”永远是一对“孪生兄弟”是无法分离的。既然必然会出现“传销现象”,那么“传销现象”必然会被打击,必然会出现“重大违法经营记录”(如果“传销”不属于“重大违法经营记录”,那么也无所谓“条例”了)。于是就会出现一个十分有趣的现象:一开始(就是还没有做直销之前,就花一个亿把直销牌照办下来)没有直销牌照的“直销”公司,也许永远都不可能拿到直销牌照!因为你永远不可能杜绝传销现象,即永远存在“重大违法经营记录”。那么你想要拿到直销牌照,就必须把“重大违法经营记录”变成“没有违法经营记录”;“没有违法经营记录”你就必须消灭“传销现象”;你要“传销现象”你就要“消灭多层次直销”;“多层次直销”消灭了,直销也就不存在了。那我干麻还要做直销呢?不是“吃饱了撑着”没事干吗?
于是直销企业“怒吼”了:一个小孩如果一生下来长到5岁,都不会犯“错误”,都不会惹“父母”生气,她就是“神仙”了。传统企业可以不犯“错误”,但是直销企业无法做到,因为直销企业的“人”(直销员)它无法控制,尤其是无法控制其思想和观念,因为它们之间的关系是非雇用关系(即便就是雇用关系,也难于控制)。于是政府“犯难”了:发给直销牌照麻,他犯了“重大违法经营记录”;不发给麻,就只有两条路:要么消灭掉,要么允许继续发展。要消灭掉,比如像月朗,就比较难,一是她在不断地努力符合“条例”的条件;二是她积极相应国家规范直销市场的号召,坚决支持打击传销;三是她要为中国民族的直销企业走向世界,为中华民族争脸面,既是为政府争荣耀;四是陈怀德先生是中国著名的守法经营的企业家和慈善家;五是她时时在为直销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献计献策;六是她在为中国直销的发展道路在积极探索;七是她的产品这么优秀和物有所值,而非高价;八是本来中国直销到底怎么走,大家不都是在探索麻......这样的企业和这样的企业家都要“打掉”,试问:中国政府的“善心”何在?其“用意”何在?期间会不会有“腐败行为”?现各地工商、公安部门把罚款直销企业当成是间建立自己“小金库”的摇钱树。这一点,已经让许多直销企业“愤怒”,这样会不会引发社会的“不稳定因素”?如果允许继续发展,那么那些“拿到牌照”的直销企业,就会因为“不公平”而“起诉”政府。这种矛盾,就会让我们重新要审识《直销管理条例》的合理和公平性。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矛盾”,就是因为我们没有从事物(直销)的本质来定义直销的概念和内涵所造成的。作为一个普通的中国公民,我建议政府:应该站在未来和直销的本源上来修正和完善“条例”,尽快放开多层次直销,制定更加公平的直销法规来管理和监督直销行业。这不仅是行业本身的要求,更是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这对于社会的稳定是极其重要的。比如传销就是“团队计酬”、就是有“上线和下线”、就是有“多层次”等等的这些说法是不正确的!这些特征不是传销(准确叫应该叫做“金字塔销售计划”或“非法传销”)独有的特征而是直销(多层次直销)的特征。如果我们中国政府非要这样“做”,就等于“否定直销行业的存在”是一样的。既然允许它存在,你就必须要承认这些特征的存在。不要说月朗,全中国的所有拿到直销牌照的直销公司,都具有“团队计酬”、就是有“上线和下线”、就是有“多层次”等等这些特征。为什么会具有,就是因为它们本来就是直销。“传销”(即“金字塔销售计划”或“非法传销”)也具有这些特征是因为它模仿直销麻,这有什么奇怪的呢?狼,还批着羊皮模仿羊呢。
所以有人说月朗是传销,他是站在政府颁布的“两个条例”来判断的,这个没有错。但是这个对月朗来说就不公平了。因为“两个条例”本身就不公平,用一个不公平的“标准”来判断一个事物,结论必然也就不公平的,这是自然的事。月朗“喊冤”就是正常的。我说月朗符合传销的特征有两个用意:一是提醒月朗“差之毫厘,失之千里”。现在不警惕传销的魔影,到“魔影俯身”就麻烦了;二是不要以为只有月朗才符合传销的特征,中国几乎新兴的直销企业(包括一些老牌直销企业)也符合传销的特征。不要以为全中国只有月朗是传销,其它的都不是了。非也,上面我谈了,论传销,安利都无法幸免,你幸免何乎?!所以说月朗是传销,对月朗来说绝对是不公平的!这就是欧阳文章老师被大多数月朗人“骂”的原因。
下篇 月朗之“道”,成就其辉煌之“途”
这一篇我不准备多谈了,因为原来我已经谈到过一些。这里只谈几点我个人的看法:一是月朗直销公司的文化建设。现在是月朗长成系统的文化和月朗直销企业的文化“混在了一起”,看起来蛮符合“中国特色”。但是我个人认为,再“特色”也不可能违背事物的本质。好比说,你再怎么基因改变西瓜这个物种,也不可能最后不是“西瓜”了。直销员和直销公司非雇用的关系,全世界都是这么理解的,而中国特色非要把它变成雇用的“打工关系”,恐怕比较难。因为“交易关系”的改变就意味着商业关系的改变,那么模式也会随之而改变。所以月朗需尽快改变这一特征。
二是月朗系统建设的“根”的问题。这是月朗兴衰成败的大问题,关乎着月朗命运。系统绝对不是所谓的会议、书籍、磁带、光盘、讲师等等,这些只是系统的“木”而非“本”。其二,系统领袖只能有一个,如果太阳系中明天突然冒出两个太阳,我想地球恐怕就不存在了。直销系统是属于“宗教文化”的范畴(不要理解为直销是宗教,我举这个例子是想有助于读者更好地理解直销系统的原则),因而领袖只能有一个;其三,直销领袖不能够出现于直销企业本身,他只能够出现于直销商队伍里。就是说直销企业的领袖,不能够同时成为直销系统的领袖。如果安利的领袖狄威士和温安洛,把“耶格”先生取代了,我想直销系统的鼻祖“耶格”老先生就不会成为世界公认的直销系统的老祖宗了。我看到的是,月朗长成系统有两个“太阳”,最为严重的是,周希俭成为了“月朗直销公司的雇员”。这就违背了直销系统之“道”。这个“隐患”不及时纠正,到后来再纠正就麻烦了。直销的辉煌是依靠理念来维系的,如果一开始就有两个“耶稣”,我想基督教就不存在了。其四,是系统的魂的问题。月朗要想做大,不是产品问题,而是教育的问题。而教育的载体是系统,在月朗里就是长成系统。长成系统的“魂”要重新提炼,否则月朗要想做大,一个无魂之人,怎可成其为伟人呢?我们只要知道“魂”不是口号、不是演讲稿就可以了。其五,是讲师的问题。讲师问题的“根”在于“德”。月朗如果没有足够数量的有“德”的讲师,月朗说自己可以辉煌,那是欺骗那些没有智慧的人。而问题的关键的问题是:培养这些足够数量的有“大德”的教练就是月朗未来成败的关键。
三是月朗如何“消灭传销”的问题。这个问题比较复杂,我这样就不准备多谈了,待机缘成熟时我在谈。因为它涉及到企业创办人个人的价值观问题,奖金制度问题、系统建设问题、教育问题、管理问题、战略问题等。
如果月朗重视,或者深切地感知到这些问题的严重性,那么我有理由说:在未来中国、乃至世界直销的舞台上,月朗将成为未来不可小视的雄鹰!还是老话:颤巍巍向月朗道歉!向读者道歉!方钧炜说的话不一定全对,对的你们听;不对的,你们批评指正。在此,我给诸位鞠躬了!
2008-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