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意见国税发[2008]88号”中发挥中介机构作用。
可要求其申报时附报中介机构出具的年度财务会计审计鉴证报告,并认真审核。企业可以自愿委托具备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年度财务会计审计鉴证报告和年度、纳税申报鉴证报告。”
以上是税务总局最新下发文件的内容。
请注意关键词——法律法规、审计鉴证的上市公司。
“等企业”的解读是:按照税务机关的贯例,仅指上述列举的上市公司并不包括其它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