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长公布的手机号由秘书接听合适吗?


省长公布的手机号由秘书接听合适吗?

今天在网上看到多条有关江西省长吴新雄、副省长史文清和南昌市市长胡宪的手机号的新闻。尽管领导干部公布手机号并非什么新鲜事(云南昆明市已先行),但是江西省以省委领导的身份公布其手机号,其做法是全国首例,属敢吃螃蟹者,应当值得称赞。

然而,在称赞之余,笔者却深感其美中不足!试想,以省长身份公布的手机号,接听者却是省长的秘书,这一做法与省长公布手机号的提法能名实相符吗?

    原因是,报道中提到的问题,唯有身居领导位置上的省长才可知晓,才能解决,而作为领导的秘书,是不应知晓,也是解决不了的。

   比如:如果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享受了廉租房、经适房政策,可以向江西省人民政府省长吴新雄、副省长史文清举报。这一规定不说自明,像这样的举报电话,应当由省长本人来接听是最恰当不过的,而作为省长的秘书,虽是省长身边的人,工作中帮省长处理很多事务,然而,秘书就是秘书,就这种举报电话而言,秘书能否代劳省长本人来接听呢?笔者以为,由秘书代劳接听是不合适的。

众所周知,在我们当前反出来的腐败分子中,领导干部被其身边人、亲属、二奶(枕边风)拉下水而成为腐败分子的不乏其人,如:韩桂芝、马德、刘方仁,陈希同及其秘书陈键、王宝森及其秘书闫振利,程维高及其秘书李真、特别是上海市委原书记陈良宇及其秘书上海市宝山区区长秦裕等一批大案要案。中央通报的陈良宇的四个问题中,就有两个涉及这些“身边人”:一是袒护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身边工作人员;二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亲属谋取不正当利益,教训可谓惨痛。“身边人”的违规违法与官员自身的腐败既相互催生,互为诱因,又相互庇护,互为依托,将人民赋予的公共权力家庭化、小集团化,形成既大量存在又难以查处的“家庭腐败”和“集团腐败”,造成了恶劣的政治影响。

大家还可以想得到,一些敢在廉租房、经适房等民生敏感问题上“动脑筋,打主意”的人,不外乎有两种情况:一是此人胆大包天,天生不怕以身试法;二是如上所说的,此人有后台,有保护伞,不怕群众举报,不怕上级追查。也就是说,就是有人举报上去,上级追查下来,他也能摆平。

倘若有人向省长举报的案件属第二种情况,笔者就“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一次,敢问一句,不符合条件的人享受了廉租房、经适房政策的,其身后的保护伞会不会就是省长的秘书?即便不是秘书本人,或许是秘书的老同事、老朋友、老上级等等,也是不一定的。

在现实生活中,往往就有无巧不成书的事发生。假如这第二种情况真的巧合,且发生了,举报人所举报的正好是省长的秘书,而接听其举报电话的人又正好是秘书本人。大家想想,此举报电话的结果会是如何的呢?是秘书大义灭已,如实向省长汇报自己的腐败行径,还是私下里把举报电话深深地埋藏在自己的心灵深处,永不外泄?

    也许有人会说笔者的想法属无稽之谈,因为省长选的秘书当然都是些秉公之人,岂容贪婪之辈混迹其中;也许有人会说笔者是在杞人忧天,像省长这样的领导,怎会没有“火眼金睛”,又有什么妖邪能逃得过其眼的?你这不是在瞎扯吗?

    唉!行文至此,笔者也不想多议了。但愿笔者的想法真的是多虑,真的是无稽之谈啊!

 

                                               龚玉环

200883

 

http://jiangxi.jxnews.com.cn/system/2008/08/03/00281189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