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运的社会学意义


  奥运的社会学意义

  马云驰

  昨天晶报社论版的“也许流行”栏目转载了郭晶晶的话:“人生,就是做好你自己的事,掌握你自己的义务和职责。”看后颇有感触,奥运冠军们拿金牌时的巅峰体会,估计常人难以完全领略到,但郭晶晶这句话,倒是道出了人生的某些真谛,应该也道出了社会中许多个体在进步与成熟之后想要发出的心声。

  记得在奥运之前,凤凰卫视的“一虎一席谈”曾经有一期是关于在本届奥运会中中国金牌能否超越美国金牌的PK节目,一方认为中国金牌可以超越美国,一方则持相反观点,双方PK嘉宾和观众争论得非常热烈。结果大家都看到了,中国金牌不仅超过美国,而且是大大地超过。记得奥运前,很多商场为了促销也搞了中国金牌数猜一猜的活动,据了解很多人根据上届金牌数来估计,大多都猜35-40枚左右,结果是51枚,令很多人都大跌眼镜。

  以贯有的思维,人们总是把金牌、奖牌和国家的荣誉联系在一起。当然,当国旗升起、国歌响起的那一刻,个人荣誉应该在国家荣誉中得到了升华,作为观众的我们都会有所体会,更不消说获奖的运动员本身了。但客观地说,金牌、奖金以及随后而来的各种收获其实都属于个人,所以根本而言,选手们不管是赛前的苦练还是赛中的拼搏,首先是在为个人而战,其次才是国家因素。奖牌特别是金牌使个人达到人生的巅峰时刻,而观众只是通过赛场和屏幕与其分享了其中的荣耀罢了。

  任何集体的强大都要建立在个人的独立和强大之上,个人是集体的基础,至少从运动项目上来说是这样的,就像篮球,当然是参加比赛的每个队员都很强,整个队才会更强。这对于我们是否也带来了些许启示呢?在运动竞技中,个人和集体是没什么矛盾的,在其他事情中是否也如此呢?因此在思维上根本没必要把个人或个人主义与集体或集体主义对立起来看待。

  运动员们通过奥运收获了奖牌,以社会学视角看,对社会而言也有些意想不到的收获,比如奥运可以使那些太过张狂的个人主义更为稳重和成熟,比如通过博尔特,人们体验新的短跑纪录的快感同时也感受了人类的极限和有限;使那些缺乏个人主义的发展出些许个人主义来,“人生,就是做好你自己的事,掌握你自己的义务和职责”,其实已经阐述了个人主义的主要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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