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说《炎黄春秋》杂志文章《五个不幸早逝的人》的“代表性”
《炎黄春秋》杂志2008年第8期刊登了一篇题为《五个不幸早逝的人》的文章。按照《炎黄春秋》杂志的自我标榜,其作者赵友慈应该是《炎黄春秋》所拥有的一大批“高水平的作者”,也就是所谓“资深的革命家”、“革命和建设重大事件的亲历者”、或者“学有专长的专家学者”之一。但是看完该文章全文,怎么也看不出他所谓的“高水平”;更看不出他文章所写那五个不幸早逝的人所“很有”的“代表性”。
作为“对古今中外、重点是当代革命和建设的重大事件和重要人物”的纪实月刊,《炎黄春秋》刊登如此平庸的文章,实在愧对读者。或者是缺乏所需来稿,编辑捉襟见肘,不得已而用以充数,也未可知。反正不管怎么说,刊登此种滥竽充数的文章,要象该杂志自吹的“具有较高的权威性和史料价值,在海内外读者中享有很高的声誉”,恐怕是很难的。另一方面,其猛往后看、勇向“前”看、就是不敢直看当面的嫌疑也是大大的。
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就拿这篇文章来说,现在而今眼目下,摆在当面的可以“悼念”的“不幸早逝的人”远比其所写的那几个“很有代表性”多啦!实在是难以计数啊!这里不妨举几个随便从网上就可以找到的例子,大家(包括《炎黄春秋》的读者)可以比较一下谁更有“代表性”。
先看当官的:
曾经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委员长的成克杰,在职期间多次接受建筑承包商的大额贿赂,包养了一个情妇,并通过情妇更加大肆收受财物。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经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核准,2000年9月14日 成克杰被执行死刑。
从成克杰开始,大小贪官越来越多,数不胜数。从为有关企业在获得相关许可证、药品进口、注册、审批等方面谋取利益,多次收受贿赂,严重破坏了国家药品监管的正常工作秩序,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的原国家药监局长郑筱萸,到收受工程承包商贿赂共计2226万元(相当于所在县年财政收入五分之一)的重庆市巫山县交通局原局长晏大彬,贪钱数额越来越巨,罪行骇人听闻。这些被判处死刑的“公仆”真是前腐后继,其“代表性”不知道超过“特殊年代”多少倍。
这些“早逝”的“公仆”还把他们所身处的官场当成生意场和战场。例如:
广东湛江遂溪县海洋与渔业局局长宣雄将副局长陈振华杀害于其办公室,据他交待,杀害陈振华的动机是因为陈多次在公开场合称要接替自己局长的位置,故心生愤怒,最终下了杀陈的决心。
原黑龙江齐齐哈尔市的长青乡教育办公室副主任,仅仅因为两个乡教办主任都离退休年龄太远,就雇凶杀人。
河南舞钢市委书记也雇凶杀死该市八台镇镇长。
网载,天津市政协主席宋平顺自杀身亡后又一个官场惊天新闻:中共呼和浩特市委副书记王志平于
不仅高层,最低的村官也有被杀的:2005年6月21日上午8时许,昆明市宜良县云南宜良县的
这一些杀人者和被杀者,这样的身着“公仆”外衣的贪官,一个接一个“早逝”,确实是很“不幸”的;其层出不穷,确实是是党、国家和人民的不幸。
再看平头老百姓:
咱们只说说矿难。近年的矿难实在太多了,动不动就死上百人。
例如38岁的聂清文,是湖南涟源市七一煤矿的一名安监员。2003年他遭遇矿难身亡。他的遗言是用粉笔写在安全帽上的:“骨肉亲情难分舍,欠我娘200元,我欠邓曙华100元......”。
仅举这一个就“很有代表性”了吧?要把动则几十上百“不幸早逝”的矿工都写一写的话,够《炎黄春秋》出版多少期?《炎黄春秋》文章所批判的“史无前例的年代”,矿难也达不到近年这种水平,确实是“史无前例”的,连总理也为之落泪。
之所以如此,私有化是一个很根本的原因。君不见广东兴宁市大径里公司负责人曾云高在矿难发生后,称要拿出3亿元“摆平”事故。他是兴宁市、梅州市两级人大代表。兴宁市人大常委会还授予了他“发展兴宁经济突出贡献者”称号。他公司的股东及家族中还有政协委员和当地税务官员。曾在1999年广东省属国有四望嶂矿务局破产倒闭后顺利接盘,并获得四望嶂煤炭资源最好的“一矿”。知情人说,当时“一矿”的生产总值“上亿元”,但“在官商结合下被曾云高以500万元买断”。经过几年的运作之后,曾云高迅速发迹。知情者称,曾云高在买断“一矿”的经营权后,成立大径里公司,并在近几年实施“大兼并”。而所谓“大兼并”即是以金钱和权势强行买断其他煤矿的经营权,大兴矿和永丰矿(即这次发生透水事故的“主井”和“副井”)就是“大兼并”过程中归到曾云高名下的。
我们还可以看看学生和知识分子:
18岁的云南女孩邓欣(化名)终于跨进了大学门槛。然而,没有喜悦,只有痛悔;邓欣说:“我宁可没有考上,宁可永远在家里种地种田,宁愿这一切都没有发生,是我害了妈妈。”邓欣的家乡云南省沾益县盘江乡大兴村是个贫困村,“很多人家除了种地,没别的收入来源。有的人家连买盐巴的钱都没有。”邓家也是常常没钱买盐的人家之一,邓欣的妈妈李粉香一个人挑着全家的生活重担。邓欣的爸爸邓云华在花山镇煤矿上给人打工装煤车,2002年5月的一天,这个消瘦的汉子在干活时突然晕倒。医院诊断是脑血管梗塞,抢救过来的邓云华半边身子不能动弹,完全丧失了劳动力。妈妈李粉香患有严重的风湿病,一直在吃药;倒下的邓云华让这个年收入不过几百元的家雪上加霜,李粉香到处借钱给丈夫治病,外债欠了1万多元——对一个常常连买盐钱都没有的家庭,这笔钱简直是天文数字。奶奶70岁了,妹妹15岁,刚上初三,哪儿都得花钱。“妈妈压力太大!”邓欣说。
据
再看看讨要工钱者:
《燕赵都市报》2007年7月22日报道 多次向开发商索要工钱未果后,河北省景县景州镇元小王村的包工头曹勇17日服毒身亡,其家属将其尸体抬到开发商家里抗议。景县公安局20日零时30分以曹勇家属“非法侵入个人住宅”为由,出动五六十名警察,将曹勇尸体强行拉走。曹勇的弟弟曹蕾与妹妹曹建军当场服毒,曹勇的叔叔下落不明。曹蕾20日凌晨因警方强搬尸体也服毒。此前他曾向记者介绍,他哥哥是个包工头,去年麦收的时候,与金坛公司签下协议,承建该公司开发的温馨家园6号住宅楼的清工,协议工程款60多万元。后哥哥在当地找了几十名老乡干了起来,本来今年五一就交工了,但开发商支付了部分工程款后,仍欠了20余万元,哥哥多次讨要未果。哥哥为给老乡垫付工资,卖掉了家里粮食,还借遍了亲朋好友。20日3时10分左右,记者在景县人民医院内看到曹蕾、曹建军和曹伟伟一动不动地躺在病床上输液,医护人员还给曹建军输上了氧气,3人的表情看上去都很痛苦。主治大夫告诉记者,他们被送来的时候,神志都比较清楚,曹蕾、曹建军两人都拒绝进行洗胃治疗,现在还在观察之中。
农民工挣钱不容易,卖淫女也是不幸的:
发生在2008年4月5日凌晨的东风广场一年轻女子半裸从30楼坠下。事发后广州市公安局表示女死者可能是自杀,并推测其为性工作者,死者名叫“谭静”。东风东路东风广场内的清洁公司萧姓女工第一个目睹了悬挂在该楼横梁上的女尸。据萧姓女工事后回忆,死者20余岁,“只穿了粉色内衣,没有穿鞋子,流了很多血挂在横梁上”。另有保安说,女死者是5日凌晨和3名外籍男子(可能是韩国人)一起到东风广场的,他们均非该小区住户,3名外籍男子中的一人租住在丽豪阁T7栋。丽豪阁一名王姓住户向媒体提供一个重要信息,5日凌晨3时听到楼上男女吵架的声音,其中一个女声叫喊:“3个人怎么只给一个人的钱?”正是根据上述消息,当时民众及媒体推测该死者是一名性工作者,疑因嫖资问题和3名男子发生争执并被对方从30楼扔下致死。
赵友慈的文章说到“特殊年代缺医少药的问题,不妨也看看当今的例子:
网上有一篇《谁来帮这位河南农民工讨回公道》是这样写的:
“我叫刘丰祥,男,现年58岁,汉族,现住宁夏银川市,原籍河南省淅川县大石桥乡西岭村。现就我堂弟刘长三(男,病逝时52岁,汉族,河南省淅川县大石桥乡西岭村人,系老红军后代,属当时在湖北省十堰市的外来务工人员)2005年因病送往湖北省十堰市东风汽车公司总医院,该院见死不救、拖延致死(二年来一直冰冻在东风汽车公司总医院太平间)和十堰市卫生局副局长袁晓明玩忽职守私自销毁十堰市人大批示材料及十堰市公安局人民路派出所刘所长和龙警官违规违纪插手《十堰晚报》社侵犯名誉权赔偿经济纠纷向社会公众进行反映,希望得到你的关注和支持。”(全文略)
另一篇《生命被慢怠 受伤民工死在医院》的文章。说的是“福建连江出了一单因为没有交上110块的输血费,一位急诊病人得不到及时治疗导致死亡的事儿,最近福建省卫生厅通报了这个事件,这家医院的院长副院长都被撤了职。最近在山西省灵石县又出了一单类似的事件,一位农民工负重伤住进了县人民医院,晚间病情加重,家属和护士多次敲门,哀求值班大夫前去看看,却因影响值班大夫睡觉,引起这位大夫的强烈不满。从病人入院到死亡近22个小时,家属心急如焚,主治大夫却满不在乎,一直说“没事、没事”,结果病人到死都没来得及进入手术室。”
还有一篇《又一个见死不救――来自四川广安的报道》:“2006年
例子实在太多,新鲜的就不举了吧。赵友慈的文章不是说他悼念五个“不幸早逝”的人是要“中国人永远不要忘记那段历史,并从中吸取教训”吗。看了以上一些当今年代也可以称得上是“不幸早逝”的人的例子,赵友慈会“永远不要忘记,并从中吸取教训”吗?《炎黄春秋》的读者会“永远不要忘记,并从中吸取教训”吗?中国的老百姓会“永远不要忘记,并从中吸取教训”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