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富,动干部”缘何成了政治“明星”敛财的“秘密武器”?


     

    “要想富,动干部”缘何成了巨贪敛财的“秘密武器”?

 

  据中国新闻网报道:近日,海南中级人民法院今天对海南文昌市原市委书记谢明中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进行公开宣判:法庭经调查取证认定:以受贿罪判处谢明中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谢明中有期徒刑三年,对其来源不明的巨额财产予以追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据查明:谢明中在担任海南省地矿局政治部负责人、副局长、共青团海南省委书记、中共海南省文昌市委书记期间,自一九九二年至二00七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先后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贿赂,折合人民币一千三百六十三万余元、港币四百三十九万余元、美元七点二万元、新加坡币三千元。此外,谢明中尚有人民币五百四十四万余元、港币一百八十七万余元,美元九点三万余元、新加坡币一点二万元等款项,无法说明合法来源。

 

  此前曾经身居要职的海南省司法厅原副厅长兼省监狱管理局局长、东方市委原书记戚火贵。他大搞权钱交易,受贿1300余万元,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巨贪谢明中政治“明星”的轰然坠落,赃款装满了整整十九个密码箱,敛财数额远远打破了戚火贵的巨贪记录而成为名符其实的海南“第一贪官”。

 

  据查明谢明中利用职务之便,玩权弄术靠动干部敛钱财,在人事安排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索取、收受贿赂数额占有相当一部分。

 

  对于谢明中是如何蜕化变质走上受贿犯罪道路的,他在被审查期间曾写下了长达41页1.2万余字的忏悔书:“到文昌后我大权独揽,以党代政,一人说了算,私欲无限膨胀……一个一个地收,一万一万地攒,终于使自己从一个正厅级党员领导干部,蜕化变质为一名腐败分子。”

 

  谢明中在担任文昌市市委书记等职务期间,谢明中建立的是一套“总司令直接指挥到连、到排”的执政模式,把市长架空,应该是市长出现的场合,书记出现,应该市长说的话,书记说,绕过市政府直接指挥各职能部门、各乡镇。正是这个执政模式,使谢明中全面掌控了文昌上下,将人事权、财权、行政权揽于一身,形成一人“说了算”的局面。这与中央提出的“科学执政,依法执政,民主执政”的精神相距甚远。 

  谢明中一向是说了算定了干的人,大动原市委班子成员,高喊所谓的“今后凡是党政班子不团结的,党政副手不配合的,要坚决采取果断措施,不能让他们在岗位上贻误战机,影响单位的发展。”其结果是,在一届任期内,谢明中逼走了陈忠文和张德铜两位市长,也将原来的两名市委副书记和两名常委全部出局。

 

  之后不久,谢明中突击重点对文昌市对乡镇一把手进行大调整,换的换,调的调。其实,谢明中此举,人们看得明明白白。这便是“要想富,动干部”,这也是近几年所有手握重权贪官的敛财之道。

 

  比方说:时任文昌市财政局长的黄壮,闻听副市长缺位的喜讯,为在换届中坐上副市长的宝座,先后两次送给谢明中港币30万元,果然不出所料,这位财政局长便顺利地登上了文昌市副市长的宝座。

 

  还有谢晋锯为了保住自己现有的文昌市人大副主任、文昌中学校长的权位莫让别人取代了。先后8次送给谢明中人民币25万元、港币2万元。当然,谢校长如此“进贡”谢明中,送出的是钱财,谢书记回报他的是校长的权力。这种互利互惠,实则各得其所,各有所图。


  从2005年到2007年,海南连续倒下了3名市县委书记,2005年临高原县委书记吴光华倒下,2006年屯昌原县委书记徐清学倒下,再到2007年谢明中倒下,遗憾的是,他们在金钱、权力、美色面前沉沦了。一年倒下一个县市委书记,令人唏嘘,让人感到震惊。  

 

  从谢明中的轰然坠落再次证明:缺少监督的权力最容易堕落,县市委书记权力很大,是一把“双刃剑”,权力过于集中,班子内部监督和同级纪委监督没有直到真正有效的监督作用。他们最终不仅伤及了干部,也伤及了人民群众的心。制度、体制、机制不够健全,对‘一把手’权力运行的监督还不到位,存在着上级对下级监督太远、下级对上级监督太难、同级监督太软、法纪监督太晚的状况。


  我们不禁会发问:谢明中的沉沦,给个性官员的为官之道写下了一部极生动的反面教材:所有的制约运行机制在贪官面前为啥会一时失效,这才是贪官腐化堕落的根本原因。虽然有健全的监督机制,但为什么一时会在他们面前却又显得监督机制存在重大缺陷?集权于一身而无监督,于国于民于己就像一颗定时炸弹。既有他们自己贪婪的一面,更重要的还在于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

 

  “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从谢明中的案件就是一面最好的镜子,留下了“前车之鉴”,能使后人不再“重蹈覆辙。它用鲜活的谢明中案件提醒人们:每位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揽镜自照,终生铭记“要清清白白做官,干干净净挣钱,老老实实做人。”自我警示,引以为戒。一个干部因腐败而倒下,不仅仅毁了自己,害了家庭,而且也损害了一个地方的发展,损害了党和人民的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