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动员竞争意志的精髓——亮剑精神


  运动员竞争意志的精髓——亮剑精神

  本报评论员  刘长杰

  三天前,我们还在这样讲述历史:1984年,26岁的栾菊杰在第23届洛杉矶奥运会女子花剑决赛中,获得了中国击剑史上迄今为止惟一的一枚奥运金牌,而此前,欧洲选手在击剑项目上已经构建了88年的垄断格局。

  栾菊杰当年的凌空亮剑,不但为她赢得了第6届国际女子花剑比赛(德国,1983年)的冠军,成为亚洲在世界剑坛折桂的第一人,还从此为她赢得“东方第一剑”的荣耀,直到今天。

  8月11日,北京奥运击剑馆成了加拿大籍运动员栾菊杰的主场,尽管在随后进行的第二轮比赛中,她输给了匈牙利名将艾达,但50岁高龄仍然选择奥运赛场亮剑的精神,仍然让全场观众起立,敬意的掌声响彻场馆。

  栾菊杰没有再获金牌,但她却得到了比金牌更重的礼物——祖国人民的敬意;栾菊杰就此收剑,但她却完美地诠释了亮剑精神——明知不敌,也要勇于亮出自己的宝剑,并战斗到最后一刻。

  自从电视剧《亮剑》热播后,亮剑及亮剑精神就成为各类人群表达各自意志的首选热词,而运动员参加比赛,其竞争意志的精髓也是亮剑精神。

  我们认为,亮剑精神基本包含了以下三个层次的递进关系:

  第一层,遭遇强手,敢于亮剑之勇。在奥运比赛中,“勇”集中体现为“争”与“保”的态度选择上。一个项目,我们从来没有取得过优异的成绩,比如男子400米自由泳、男子击剑个人佩剑,运动员张琳、仲满采取的就是“争”的亮剑精神,结果争出一片海阔天空;相反,那些力保上届冠军头衔的运动员,因为“保”的心态,导致不敢亮剑,最终因此而痛失好局。

  第二层,不管岁月流逝、人员更迭,亮剑精神可以在一个团队内薪火相传。在过去5天的比赛中,举重、射击、跳水、体操等优势项目运动员的团队亮剑精神,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而随着乒乓球、羽毛球、女子排球、曲棍球等传统强势团队的大面积开赛,这种敢于亮剑的性格和气质,还会在这些团队中得以集中地体现。

  第三层,遇到困难,坚持到最后的态度选择。如果说,敢于亮剑体现的是斗士之勇,那么,敢于坚持,才能体现出斗士之心。一个人或者一个团队登上场地与他人比赛,如果没有打硬仗的决心和打胜仗的坚持,那么即便我们的队员具备亮剑之勇,也是匹夫之勇,终会前功尽弃。这一点,在中国男足国奥队的比赛中,体现的尤为清晰。

  “狭路相逢勇者胜”是亮剑精神最精炼的表达,而这个“勇”字除了集中体现为上述三个层次的内涵意义之外,在外延的表现上,则应该体现为“舍我其谁”的霸气——“纵然是敌众我寡,纵然是身陷重围,但是我们敢于亮剑,我们敢于战斗到最后一个人!”

  开赛以来的连续三天,中国击剑运动员都没有在北京发挥出好的水平。在11日的赛后新闻发布会上,栾菊杰指出:“中国击剑运动员的技术很好,但场上比赛的霸气和经验还是不足,希望他们在今后的比赛中能够打出气势。”

  这句意味深长的话语,对于一支24年来渴望再获金牌的击剑队来说,或许起到了醍醐灌顶的功效。次日,中国选手仲满勇夺男子击剑奥运史上第一金,而他的整个比赛过程,也正是亮剑精神内涵、外延的完整呈现。

  ***注:此文为20080814时代商报头版评论,发表时略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