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什么开除“范跑跑”


       都江堰光亚学校的教师范美忠,在汶川大地震发生的那一刻,置学生于危险中而不管,跑得比兔子都快。随后,他居然冒天下之大不韪,在天涯论坛上发表了一篇《那一刻地动山摇》的帖子,大言不惭地表白:“在这种生死抉择的瞬间,只有为了我的女儿我才可考虑牺牲自我,其他的人,哪怕是我的母亲,在这种情况下我也不会管的。”此言一出,顿时触动了中国人心底那根敏感的道德神经,惹得舆论一片哗然,引来骂声如潮,网上称之为大地震中“最无耻的教师”,认为这种近乎于冷血动物的“范跑跑”不配当人民教师。

      “千人所指,无疾而终”,舆论的力量在这时候显示出了它强大的一方面。“范跑跑”的教师还真得就当不成了。

      都江堰光亚中学的卿校长说,都江堰教育局领导亲自来学校传达取消范美忠教师资格的通知。据称,取消范美忠教师资格的决定是由教育部作出的。范美忠称,等他拿到文件,明确发文单位后,他会请律师对其提出诉讼。(6月16日新华网)

      范美忠竟然因一“跑”而跑掉了教师资格,不单他不服气,就是我也一万个不服气。

    “范跑跑”事件发生后,面对着网上对范美忠的一片讨伐之声,我无语了,一个字也写不出。贪生怕死,趋利避害,本是人在灾难面前的本能反应。然而,我们中国是一个道德泛化的国家,尤其是教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早被道德捆绑死了,在种种道德光环的笼罩之下已无逃生之路。而范美忠现在却远远地跑出了人们的道德范畴,以一己微薄之力公然挑战国人的道德底线,范老师,你的胆子未免太大了吧!你跑得也太远了吧!呜呼!我能说什么呢?范老师,你就等着挨骂吧!

      然而,现在范美忠却被教育部开除了教师资格,我就不能不说几句了。

       当然,我并不同意范美忠的“逃跑”观点,也不反对大家在道德层面上讨论这个问题。人们汹涌澎湃地开骂我也能理解,但却不能釜底抽薪用行政手段开除他的教师资格呀!如此冷酷无情地敲掉一个小教师的饭碗,凭什么啊?难道仅凭网民的舆论压力,媒体的道德批判就要轻易地取消范美忠的教师资格?这分明是以所谓的“民愤”代替法律,以一些民众的一时情绪推动行政的“人治”,不但对范美忠严重不公,更是对法律法规的公然践踏!

      是的,“范跑跑”是一个老师,但他同时也是一个地震灾民,教育部门在处理他的时候不仅要考虑到他的教师身份,也应该注意到他的灾民身份。当然并不是说救济灾民就要连失误都要一块儿包容,但对灾民甚至就是其他人应该有起码的宽容之心,最起码法无禁止的事情,不能因为观点的不同,就用暴力端掉人家的饭碗。

       虽然早有网友举出《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规,认定范美忠涉嫌违法。但是,细心翻检这些法规,并没有具体条款可以直接套用。其中比较接近的是《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条:“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和公共场所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当优先救护未成年人。”该法第六十三条还规定,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问题的关键是,范美忠虽然没有“优先救护未成年人”,但其班上学生的权益并没有受到事实上的侵害,也就谈不上适用该法条。实际上,具体法规在范美忠事件上还处于模糊状态,否则的话,教育部后来也不会做出 “余震时老师不得先跑”之类亡羊补牢的规定。既然法律法规上找不到“谁先跑就开除谁”的条款,那么,为什么要开除范美忠啊?

      另外,到现在为止,我们并没有听到范美忠在教学上有任何“不合格”之处,相反,范老师的教育理念在我们这个时代绝对是领先的,除了“给学生介绍真正有价值的文学、历史、哲学、艺术等方面的好书,介绍各种文学艺术流派和各种哲学思想,让他们在上大学之前就积累大量有价值的知识”外,他还“对学生进行历史知识和思想的启蒙”,尤其难得的是,他还“高度重视艺术和体育教育”,对一个历史或语文老师来说,这是多么难能可贵啊!基于此,学生的好评不少就是自然之事了。请看BBS上学生对范老师的两个评价:

      他当了偶两个月的老师,没有听过他的课的人根本想像不到他的才学如何好。我们听他讲课简直就像是一种享受,他读的书比我们一个学校所有人读的还要多,而且几乎是过目不忘,看过的内容他几乎是记在脑子里的,随时都拿得出来。虽然他有时候说话做事有点偏激或者不合常理,但我们都很崇拜他,很尊重他!

      我是范老师现在的学生,我觉得他是值得敬佩的老师(以前还没有老师让我敬佩),他太有自己的见解了,没有什么隐瞒,没有虚伪。直来直往!

     看看!这样一个有才识、真诚、坦荡的老师,除了有些懦弱之外,绝对是学生的良师益友啊!开除了范老师,在现时这个应试教育横行天下的年代,到哪儿去找那样一个能为学生传道授业解惑的老师啊?!

     其实,与其在道德上死劲地攻击范美忠,不如像有些网友说的那样——平时让学生多学点灾难演习,学校里少点豆腐渣工程——来得更直接更有意义。在地震中,桑枣中学同样处在重灾区,但全校师生却无一伤亡,这要归功于该校校长叶志平。叶志平担任校长后,花40万元将造价才16万元的一栋“豆腐渣”教学楼进行了彻底加固;每学期在全校组织一次紧急疏散演习。因其有这番深谋远虑,叶校长被称为“史上最牛校长”。 叶校长的深谋远虑才具有实际操作意义,范美忠事件吵嚷的再凶,充其量只是一个道德范本,而道德实际上是最不可靠的,即便教育部事后画蛇添足地加了一个“余震时老师不得先跑”的规定,现实意义也并不是太大。因为道德义务的实施和主体权利的保障是不可分割地统一在一起的,现实情况是,强加于教师身上的道德义务过多,而教师的权利却得不到丝毫保障。范美忠没有言论自由的权利,已是无疑的事情;前几年株州二中的尹健庭老师因一句“读书是为了挣大钱娶美女”,就被开除了公职;“反补课英雄”——佛山南海区罗村高中教师肖兵,因公开支持学生签名反对补课,就在学校的年度考核中他被公示为学校唯一不称职的教师,随后的竞争上岗也不能没有参加从而失去教师岗位。没有权利作为保障的道德,即使给教师捆绑的再多,又能给教师多大的激励意义呢?

      我知道,在这个人治大于法治的社会中,教育部要开除一个教师,那还不是像踩死一只蚂蚁非常容易吗?即使范老师要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利,但那谈何容易啊?

      呜呼!范老师,我只能为你冲天一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