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北京网店新规正式实施,只有三天的时间了。面对社会的普遍质疑和舆论的一边倒,北京工商局没有退让,包括国家工商总局在内都没有任何的回应。在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一项新规与行业、社会产生严重冲突的时候,工商部门的如此冷漠是极不正常的,现在需要的是对话,解决问题,共同促进电子商务业的发展。
电子商务在全球包括我国都得到了迅猛发展,但毕竟尚处在起步阶段,特别是政府对电子商务业的监管还处在探索阶段。全国目前仅仅出台了一部单行的电子商务法律——《电子签名法》,对电子交易行为的监管方面更是处在空白状态。地方上仅有广东等少数地方出台了《电子交易条例》,北京市在去年通过实施的《信息化促进条例》对电子商务也仅仅以一两条带过。国家工商总局也刚刚才将网络商品交易行为纳入其监管职责范围。从这个意义上讲,我国包括北京市在对电子商务的监管上方面缺乏经验,北京市网店新规能否取得好的效果根本不得而知。
一项新规的制定,必须经过充分的调查、征求意见,才能适应社会和行业发展,发挥更好的效果。北京工商局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加强电子商务监督管理的意见》的出发点在于“规范网络交易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电子商务所涉及到的方面众多,首先包括电子商务经营者、消费者以及电子商务平台服务商等,由于电子商务目前提供了以百万计的就业机会,同样会涉及到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北京的网店新规是否能够落到实处,能否取得其应有的效果,其实施会带来哪些负面影响?对此最有发言权就是上述利益主体。
北京网点新规要求所有网店办理营业执照,涉及到北京电子商务整个行业。如此影响面之大的一项政策出台之前,如果经过了发放征求意见稿、举办听证会等形式在社会中广泛征求意见,进行修改和完善,也就不会出现今天如此之局面。特别是面对一个普遍缺乏经验的新兴行业——电子商务时,更应该这样做。这一点,各级各地政府部门都是这么做的。姑且不说《电子签名法》和《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历经数载方才出台,就连商务部制定《电子商务模式规范》和《网络购物服务规范》都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
一个对民生、对行业负责任的行政主管部门应该是开放的,而不是听不进去半句异议的。胡锦涛总书记不久前在人民网答网友问,还在强调“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做事情做决策,都需要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集中人民群众的智慧。通过互联网来了解民情、汇聚民智,也是一个重要的渠道。” 北京工商局为何不放下“身段”,去听听网商、平台服务商和消费者的声音呢?目前全社会对北京网店新规的批评绝不是“口水战”,而是民情、民智。北京工商局对如此强烈的人民群众意见,对众多行业专家的友善提醒,都置若罔闻,保持沉默,真是可怕。
亡羊补牢,为时不晚。我们期待着北京工商局的“开口”,能够顺民意,探索出一条有效对电子商务监管之路来,而不是简单的办执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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