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幸福方程式:幸福=效用/欲望。效用是指消费物品或服务时的满足程度,满足程度大效用高,反之,满足程度小效用就低。欲望是指缺乏的感觉与求得满足的 愿望。效用越大幸福指数就越高,效用越小幸福指数就越低;欲望越小幸福指数就越高,欲望越大幸福指数就越小;所以,提高幸福指数可以从降低欲望与增加效用 两个方面着手。
2、幸福指数和拥有的财富没有直接的正比例关系。拥有的财富多,并非就幸福;反之,贫穷的人也并非不幸福,反而可能更幸福。财富仅仅是去满足人们的欲望的一个条件,可以影响幸福幸福指数,但仅仅是一个条件。
3、财富的增加可以提高人们的幸福的层次。人们拥有的财富的增加可以提高人们的幸福层次。吃不饱穿不暖的幸福感,虽然感到很幸福,但是,总是没有富裕生活下的幸福感层次高,富裕型的幸福感,又没有小康型的幸福感感到优越。
2、幸福指数和拥有的财富没有直接的正比例关系。拥有的财富多,并非就幸福;反之,贫穷的人也并非不幸福,反而可能更幸福。财富仅仅是去满足人们的欲望的一个条件,可以影响幸福幸福指数,但仅仅是一个条件。
3、财富的增加可以提高人们的幸福的层次。人们拥有的财富的增加可以提高人们的幸福层次。吃不饱穿不暖的幸福感,虽然感到很幸福,但是,总是没有富裕生活下的幸福感层次高,富裕型的幸福感,又没有小康型的幸福感感到优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