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大华/文
在贵州省瓮安县发生的6·28事件受到海内外广泛重视,被一些媒体称之为民变,而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则将“6·28事件”定性为“一起起因简单,但被少数别有用心的人员煽动利用,甚至是黑恶势力人员直接插手参与的,公然向党委、政府挑衅的群体性事件”。
据《贵州日报》报道,事件发生后,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在瓮安举行的一次群众座谈会上表示,“6·28”事件必有深层次因素。“一些社会矛盾长期积累,多种纠纷相互交织,一些没有得到重视,一些没有及时解决,干群关系紧张,群众对我们的工作还不满意。由此暴露出的问题应引起反思”。
老石所言“事件必有深层次因素”可谓在一定程度上说到了点子上。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不过,老石在做这个分析之前,却按老套路大力表扬了瓮安县各级党委和政府,反映出他对这个事件的认识仍然存在一种似乎绕不过去的矛盾,终究不会有利于这个事件的善后解决。既然你的部下都很先进、很出色,群众怎么还会对他们有如此大的义愤,怎么还会发生这样的群体性事件呢?既然起因是一起不太复杂的民事案件,当地政府机关对案件怎么就拿不出一套令人信服的说辞呢?
如要依法治国,对这样一起影响重大的群体性事件定性,不应该由省委书记一个人而且是匆忙说了算吧?不能因为“少数别有用心的人员”煽动利用并纵火闹事而形成了一次群体性事件,起因案件的真相就可以由地方公安局单方面做出解释,死者家属的要求以及人民群众的诉求就可以置之不理吧?案件必须得到公正处理,解决深层次因素必须有实际行动。总该有党委、政府和具体的官员要对这次事件的直接原因和深层次因素担当责任吧!